同志们: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提出了“三个交织”,将“传统腐败和新型腐败交织”作为新形势下腐败的新特点之一,并指出腐败与反腐败的较量将长期存在,这凸显出廉洁型政党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实践中出场的价值逻辑。相较于传统腐败而言,新型腐败之“新”表现在腐败的收益方式、交易行为上呈现迷惑性、智能性和间接性的特征,但是无论腐败披上何种形式的“隐身衣”,都无法掩盖权力寻租的“本面目”。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要求“惩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这已成为深化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内容。借此机会,由我为大家作一堂党课报告,与同志们共同交流新型腐败的内涵及惩治策略,以期提升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营造崇尚廉洁的党内政治生态。
一、形态式表现:传统腐败向新型腐败嬗变的样态化呈现
新型腐败是一个动态概念,在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的形态表达。新型腐败与传统腐败的呈现特点不同,主要体现在腐败的主体、方式、手段、收益、心理、类型和影响方面,但是究其本质都是遮蔽权力寻租行为的腐败新类型。
(三)保障机制: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铲除新型腐败的滋生土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开展有针对性的党性教育、警示教育,用廉洁文化滋养身心”。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持续围绕新型腐败的潜在风险点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实现严厉惩治、规范权力和教育引导协调联动,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其一,健全分层分类的教育机制,提升廉洁“自制力”。各级党组织、各单位要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败斗争重要论述以及理想信念教育内容,定期举行廉政法规测评竞赛,强化公职人员“入职前”的廉政培训,打好党员干部廉洁用权的“预防针”。其二,探索实施节日前、任职前的廉洁教育制度,增强廉洁“免疫力”。重大节日往往是人与人“拜访走动”的高频期,要以“随手拍”、监督举报直通车等形式,加大对重大节日和重点群体的常态化监督,敲响清廉过节的思想警钟。其三,建立岗位廉洁教育自律机制,强化廉洁“自定力”。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内容及情况,开展岗位廉政风险点的自查工作,实施具有针对性的岗位廉政提醒和诫勉纠错机制,系好廉洁从政的“安全带”。
同志们,新时代新征程,我们必须认识到反腐败斗争只有“进行时”而没有“完成时”,要持续加大对新型腐败的惩治力度,通过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优化廉洁制度监管渠道,发挥廉洁文化的价值引领力,实现新型腐败在治理对象上的全覆盖、监管责任上的全链条和廉政制度上的全贯通,提升廉洁型政党形象的塑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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