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决定》出台后,xx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及其部门立足自身职责任务,着力加大监督推动、保障支持、衔接协同力度,为人民法庭参与服务基层社会治理营造了良好环境。xx法院准确把握人民法庭功能定位,积极推动人民法庭深度融入和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各方重视,工作格局更加完善。州委、州政府专题听取了州中院的工作汇报,州人大、州政协及州委政法委先后对人民法庭工作进行了专项考察和专题调研。各县市研究出台落实办法,如xx市委、利川市委分别制定十三条和十二条具体落实措施及意见。截至目前,xx共筹措资金近千万元用于人民法庭基础建设和物质装备提档升级。x个人民法庭共争取到省级财政专项维修资金xxx万元,xx个人民法庭完成维修改造升级任务。
(二)完善机制,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州中院出台《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引》《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管理的规定》《xx人民法庭多元解纷工作实施方案》等,明确要求深化综治参与意识,主动融入“x+x+N”(综治中心+法庭、派出所、司法所、xx办+相关村、社区、部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确保工作开展有章可循。各县市法院成立了相关领导小组,实施“一把手”工程,构建设置合理、系统完备、运行高效、群众满意的人民法庭管理体系。
(三)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夯实基础。一是继续优化人民法庭布局,大力推进“庭、室、站、点”四位一体司法服务网络建设,拓展更多线上线下载体,实现基层“见法官率”的有效提升,确保及时、高效、就地解决群众司法诉求;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及信息化建设,着力打造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智慧司法新格局;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常态推进基层法院与法庭交流轮岗,争取通过部门派驻、辅警招录、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补充司法辅助及安保、调解力量,加大争取力度,配齐乡镇常驻员额法官。
(四)进一步强化担当提升效能。两级法院及人民法庭要加快推进功能转换,增强参与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主动性、实效性。一是着力提升能力水平,注重加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复杂矛盾纠纷化解能力的培养锻炼;二是提高参与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权重,将司法办案与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有机融合;三是加强实践探索,通过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构建本土化共建共治平台、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小闭环等方式,丰富拓展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路径 ;四是发挥司法裁判示范引领功能,创新宣传载体,加大司法公开和司法宣传力度,当好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生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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