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讲稿:坚决铲除“政治骗子”生存土壤(含典型案例)
近年来,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的被查处官员的通报中,“政治骗子”的表述多次出现,中央加大力度打击结交、充当政治骗子的问题,要求坚决铲除“政治骗子”生存土壤。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严厉打击那些所谓‘有背景’的‘政治骗子’”;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进一步强调,要有力打击各种政治骗子,严格防止把商品交换原则带到党内。2023年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增第五十五条,明确对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或者被政治骗子利用的,以及充当政治骗子行为的处分规定。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部署2024年工作,要求严惩政治骗子,突出铲除土壤条件深化反腐败斗争。
“政治骗子”是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的典型表现
“政治骗子”往往真实身份普通,却能假借各种政治伪装,通过五花八门的骗术,展示政治资源,骗取党员干部信任。他们有的设计虚假身份,冒充或虚构领导干部及其亲属、朋友、身边工作人员,或者有特殊背景的专家教授、学者智囊、“大师”等;有的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包装,比如伪造领导干部图文影音资料、虚构与领导干部交往经历、营造有经济实力的人设、传播政治谣言、编造内部消息、假意“牵线搭桥”方式展示所谓“稀缺的政治资源”。“政治骗子”骗取信任只是第一步,更为重要的是精心布局、撒网围猎党员干部,游走于领导干部间牟取不当利益。他们擅长投其所好、曲意逢迎,有的以所谓“提拔重用”为承诺,提出可以帮助领导运作获得升迁提拔,或者搞政治攀附得到进一步重用;有的以“摆案抹案”为借口,提出帮助领导将违纪违法问题摆平和抹掉,免受党内处理或牢狱之灾。只要这些诱饵对一些党员干部有足够的吸引力,他们就会心甘情愿甚至主动提供帮助完成“政治骗子”的请托事项,比如要求本人或特定关系人承揽领导干部辖区的工程项目、提拔特定关系人,甚至直接支付大笔“运作经费”,为“政治骗子”谋取不正当利益。他们违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在不同利益相关的领导干部之间进行利益的调和与协调,插手人事、捞取政治资本,结党营私、拉帮结派,严重污染当地的政治生态。结交“政治骗子”或者被“政治骗子”利用的党员干部与“政治骗子”之所以一拍即合,是因为前者谋图权力位置、政治安全等政治利益,后者贪图财产收益、社会地位等非法利益,是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的典型表现。近年来查处的不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背后都有“政治骗子”的伎俩,这些伎俩不仅在平时一再得逞、屡屡得手,在干部换届、重大会议等特殊时段尤其活跃、接连上演。严重影响了党员干部队伍形象,造成恶劣政治影响,破坏当地政治生态。
2021年8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山西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省公安厅原党委书记、厅长刘新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刘新云丧失政治原则,毫无“四个意识”,参与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交“政治骗子”,热衷政治投机,造成恶劣政治影响。
2021年4月,江西省吉水县委书记袁守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在违纪通报中,指出袁守旺违反政治纪律,干扰巡视工作,与他人串供,转移、隐匿证据,袁守旺为逃避组织审查调查,找到在北京的永新籍商人贺某,请求其帮助疏通关系,化解“危机”。但事与愿违,袁守旺最终还是被留置调查,贺某也因涉嫌诈骗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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