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粮食生产年年要抓紧,要把保障粮食安全放在突出位置,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抓好全县粮油生产工作,确保粮油播种面积和产量稳定,现将《xx县2024年粮油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目标任务
(一)做好春耕备耕、抓好集中育秧。各镇要提前谋划早稻生产,并根据时节做好早稻育秧工作。对村级兜底种植早稻的要建立村级集中育秧点,集中育秧秧苗要满足在国道、省道、县道、进村主干道等公路沿线、高铁沿线、京九铁路沿线、高速公路沿线、村庄周边及已完成高标准农田地块等重点区域种植,镇级要建立1-2个应急集中育秧点,落实育秧主体,强化秧苗田间管理,搭好水稻丰产苗架。同时,要加强统筹协调,对现有库存农资开展全面摸底清查,调度好辖区内的农资经营主体,提前储备好春耕生产所需的化肥、农药、农膜、秧盘、农机等农业生产资料,保障农资供应充足、品种齐全。
(二)明确粮食生产任务。各镇要紧盯粮食考核任务(1),落实镇、村、组的具体主体和田块,确保完成全县全年xx万亩播种面积、xx亿斤以上总产量的粮食生产考核任务(具体随上级下达任务调整)。各镇要突出抓好双季稻生产,确保全县早稻面积稳定在5.41万亩以上。在保证水稻播种面积稳定的前提下,因地制宜,积极引导农民种植玉米、薯类、豆类等高效稳产粮食作物,作为粮食生产的有效补充,做到应种尽种。各镇要建立镇村粮食生产任务落实情况台账,台账要具体到村、组、农户和田块,村级台账(3)经村委会负责人签字背书、加盖公章后报镇政府备案;镇级台账(2)经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签字背书、加盖公章后,分别于2024年5月10日、6月10日、9月10日前报县政府备案。
(七)全面落实粮食生产政策。强化惠农资金监管,推进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补贴政策与农民经营耕地责任相挂钩,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坚持“谁种植补贴谁,不种植不补贴”的原则,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补贴按标准发放给种植主体。积极协调银行和保险机构增强服务粮食生产意识。引导银行探索创xx发或用好各类涉农信贷产品,对粮油生产类农业市场经营主体和种粮户信贷支持,优先办理与政府合作的各类涉农信贷通;政策性农业保险承办机构主动迅速做好水稻、油菜保险业务的宣传、防灾防损、承保、查勘定损及理赔工作,做到应赔尽赔,为粮食生产做好保险保障。
(八)强化防灾减灾。牢固树立抗灾夺丰收思想,加强自然灾害和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及时发布监测信息。加强抗灾救灾技术指导,确保灾前、灾时、灾后各项技术服务工作及时到位,将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加强农情灾情调度,及时准确核实灾情,落实生产救灾资金。强化稻瘟病、稻水象甲、草地贪夜蛾、非洲蝗虫等重大植物疫情阻截防控,防止遏制扩散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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