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传导不到位的原因分析及措施
原因及表现:
一是对主体责任的理解不深入。有的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关规定了解的不透彻,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概念认识不到位、内涵不明确,甚至将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概念混淆。比如有的党员干部认为责任只是空洞抽象的概念,没有具体的内容和抓手,将责任虚化;有的认为责任担当只是喊在嘴上、挂在墙上、浮在面上,不用动真碰硬、担不担当一个样。这些对主体责任的职责定位不清,导致部分党组织一味扩大监督责任工作范围,把落实主体责任的许多实质性工作交给纪委承担,用落实监督责任来代替主体责任的落实。直到现在还有不少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三转”不到位,承担着单位其他工作。
二是对主体责任重视不够。基层单位往往工作繁琐、任务繁重,业务工作量很大,单位“一把手”往往把人员力量和精力都放在中心工作上,把主体责任的落实放在一旁,甚至由副职代替履职,没有亲自做执行和推动的工作。比如说,在我区查办的郭某严重违法违纪一案中,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流于形式就是首要的外在因素,其在xx镇、xx乡工作期间,没有完整、认真的上过一次党课,未深入、具体全面的开展过一次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生活长期不规范、不正常,流于形式,导致严重腐败问题的发生。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实现明责落责问责体系闭环。“有责任不明确、明确了落实不下去”可谓一个老大难的问题。党委要首先明确自身主体责任,之后再到把责任分解到党的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各工作部门,实现责任内容不断深化,责任主体不断明确、具体和清晰。其次要督促各级党组织通过出台主体责任清单、建立责任考核评分制度等举措有力督促党员干部把责任扛在肩上。最后要通过严肃的问责,表明党委从严压实责任的鲜明态度,决不因人数多少、职务高低而区别对待。从而打造明责落责问责的完整体系。
三是促使党员干部敢于担当,激发落实责任的正能量。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认识到位,行动才能紧紧跟上。党委要紧盯“关键少数”,以强力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在党员领导干部思想深处猛击一掌,粉碎了过去一些人只要权力、不要责任的错误观念,通过打下的是问责的板子,触动的是不敢担当、不愿担当的思想,落下了管党治党的责任,唤醒党员干部的担当精神,将责任意识牢牢根植在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中,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中培育出勇于担当、尽心尽责的浓厚氛围和政治生态,激发出落实主体责任的强大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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