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县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以“x”为总载体,聚焦强基固本,坚持“抓两头带中间”,县乡村三级联动开展“排队抓尾”工作,深入排查整顿提升后进基层党组织,积极培育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带动中间部分创先争优,着力推进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三强化”聚焦目标任务,找准“症结”。一是强化县级统筹。紧扣省市关于“排队抓尾”工作要求,坚持以“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为目标,制定印发《关于围绕“强双基”开展“排队抓尾、双整双创”排查的通知》,明确排查对象、时间节点、程序步骤,确保排查工作开展有靶向,将“排队抓尾”工作纳入党(工)委书记述职重要内容,与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次挂钩,确保一抓到底、抓出成效。二是强化应排尽排。坚持围绕“五个基本”建设、对标“五个看”的排查原则,并按照分级负责程序,县委组织部组建由部务会成员为组长的8个排查组,对全县23个乡镇(街道)进行全覆盖排查,乡镇(街道)参照县级做法组建排查组对446个村(社区)进行全覆盖排查,确保“全面深入、重点突出、应排尽排”。三是强化督促指导。县级联系领导、县委组织部部务会成员采取分片联系、下沉走访等方式到村进行督促指导。同时,将“排队抓尾强双基”专题视频通过光盘刻录发至各乡镇(街道)进行学习,精准把握排队关键环节、工作要求,做到科学精准排队、减轻基层负担,防止形式主义化排队、人情化评价等不良倾向。
“三建立”制定工作举措,治疗“顽疾”。一是建立精准评价机制。充分运用现有考核评价体系及结果,在摸底排查量化评分的基础上,按照“实地排查、个别访谈、民主测评、征求意见、综合考评”的工作思路,并结合述职、年终考核、党建成效考核等进行排队,按10%至20%左右比例确定后进党组织,按10%左右比例确定先进党组织。目前,共确定先进党委3个、先进党组织49个、后进党委3个和后进党组织45个。二是建立分级指导机制。分层次、分领域制定后进党组织排查整顿提升方案,指导各地集中整顿后进,培育创建先进,形成后进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由县委常委领导带头抓、县委组织部部务会成员具体抓、联合有关县直部门共同抓,后进村(社区)党组织由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带头抓,党委班子成员具体抓、各办(中心)负责同志共同抓工作格局。三是建立责任落实机制。把基层党组织“排队抓尾”工作作为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的重要抓手,明确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组织委员主体责任,建立纪委、政法、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制定县级整顿提升方案和后进党组织整顿工作台账,不断推动后进党组织排查工作有力有效。
“三结合”强化跟踪管理,巩固“疗效”。一是与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排查相结合。以“排队抓尾、双整双创”为抓手,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评价细则、加分及扣分事项、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负面清单,扎实开展排查工作,并明确对纳入软弱涣散整顿的村(社区)党组织,在“排队抓尾”中直接确定为后进党组织,并逐村制定整顿提升方案,不断补齐短板弱项。目前,排查出21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已同步纳入后进村党组织台账。二是与乡村振兴督导工作相结合。依托县级组建8支排查组,将后进村党组织排查工作与乡村振兴驻村帮扶、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乡村治理等工作相结合,同步纳入督导排查内容,下沉一线对党组织整顿措施、整顿情况等进行精准指导评估,及时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确保排查工作全面精准、排队分类公平高效,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与基层党组织建设相结合。将后进党组织排查工作与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同步推进,围绕“组织生活制度、基层党组织规范运行、党员队伍发展教育管理、村级党组织建设”等方面内容,研究制定《基层党建工作培训讲稿》,由县级排查组对乡镇(街道)班子成员、站(所、中心)负责同志、村党组织书记、驻村第一书记等开展一次系统业务培训,进一步巩固提升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目前,通过下沉排查共培训基层干部1700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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