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党组书记在全市人大党史学习教育研讨座谈会上的讲话
这次研讨座谈会的主要任务有两个,一是集中学习研讨百年党史、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史、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二是对当前一些主要工作进行探讨,确保本届人大常委会工作圆满收官。刚才,参会的同志畅谈了学习心得,交流了工作情况,谈得很好、很深刻、很到位。常委会党组成员、主任会议成员对党史学习教育和做好人大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我完全赞同。大家对全市人大工作,特别是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请办公室、联工委、研究室逐条梳理、认真研究、积极采纳,用以指导人大工作实践。
一、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坚定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事关全局和长远的重大战略安排,向世人宣示了我们党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坚定决心,展现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不忘来时路、走好前行路的奋进姿态。全市各级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务必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县市区委的统一部署,紧扣目标要求,履行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学习实效,通过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聚精会神学党史做好地方人大工作,一是要坚持学习党史与提高政治站位相贯通,确保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讲政治,不是抽象的、空洞的,而是具体的、实在的。人大常委会作为重要的政治机关,政治性是第一属性,讲政治是第一要求。要通过党史学习教育,把讲政治植根于思想、落实到行动、体现在效果。政治上的敏锐源自于理论上的清醒和坚定。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和分析问题、从政治上把握和推动工作、从政治上衡量和检验成效,胸怀“国之大者”,做到心有定数、行有担当,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特别要强调的是,人大常委会的每一项工作不仅要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而且要注重政治效果,把三个效果有机统一起来。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既要看是否有利于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也要看是否有利于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更要看是否有利于巩固党的全面领导地位。只有立足政治站位看,把握政治逻辑办,注重政治效果干,才能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才能确保常委会工作始终沿着正确轨道向前推进、不断实现新的发展。二是要坚持学习党史与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史相贯通,毫不动摇坚持和完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史是党的历史的重要内容,人大工作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一直在探索建立什么样的政治制度,如“罢工工人代表大会”、苏维埃代表大会、在根据地建立统一战线性质的“参议会”、在解放区建立以贫农团和农会为基础的人民代表会议、召开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等等。直到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具有临时宪法地位的“共同纲领”正式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治制度是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六十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事业的快速发展,丰富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践内涵。人大工作的生动实践,进一步展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显著优势。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说:“在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是深刻总结近代以后中国政治生活惨痛教训得出的基本结论,是中国社会100多年激越变革、激荡发展的历史结果,是中国人民翻身作主、掌握自己命运的必然选择。”各级人大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时,一定要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史作为学习重点,精准把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全面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的深刻内涵,充分认识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独特而巨大的优越性,认清西方“宪政民主”“三权分立”“多党制”的虚伪本质,始终保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道路的战略定力,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三是要坚持学习党史与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相贯通,充分发挥人大在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中的重要作用。2020年11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这在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发展史和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总书记以非凡的理论勇气、卓越的政治智慧、强烈的使命担当创立和发展的法治理论体系,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具有强大的感召力、创新力、引领力,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为我们深化法治XX建设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和科学的行动指南。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无论哪个方面都离不开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用的发挥,并且这个作用不是补充性、辅助性的,而是基础性、支撑性的。只有立良法,才能夯实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的法治基础;只有实施刚性监督,才能保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只有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工作,推动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才能促进形成全民守法的良好局面。
三、切实加强常委会及其机关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
加强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建设,是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根本政治制度优势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自身建设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也存在一些需要重视解决的问题。如同志们提到的“三会”质量有待提高的问题、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问题、县级人大常委会机构设置问题、编制普遍不足的问题、乡镇人大副主席的政治待遇问题、街道和开发区人大工作问题、人大干部队伍建设问题等等,都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共同发力,逐步加以解决。一是加强党的领导不动摇。这一点,再怎么强调都不为过,绝不允许有半点动摇和丝毫含糊。我们在开展任何工作时,都要始终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要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市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切实维护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地位;要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在人大工作中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确保党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坚决完成党委交给的各项任务;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党建引领,深入推进“五化党支部”建设,不断夯实基层党组织,着力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三力”。二是保持昂扬斗志不松懈。做好换届之年的人大工作,关键取决于我们的心态。俗话说:“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作为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刘非书记提出的“讲党性、站好岗”的指示精神,服从组织安排,正确对待进退留转,进得坦然、退得愉快、留得安心、转得踏实,调整好自己的心态,干好当前的工作,做好眼下该做的事情,做到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特别是常委会领导和委室负责人,面对进退留转,更要以平常的心态,进取的精神,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站好最后一班岗,不因换届而减退工作的激情和劲头,不因换届而分散精力和心思,不因换届而放慢工作的节奏和步伐,真正做到慎终如始,为我们的事业传递好手中的接力棒,同时也为我们的人生留下精彩的一笔。这应是换届之年我们应有的精神状态。三是推进问题解决要主动。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自身建设中问题较多,要一揽子解决肯定有难度、也不现实,应从实际情况出发,着力推动有关重点问题得到解决。我认为,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是加强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自身建设的重要契机,我们要提前谋划,主动作为,有针对性地向各级党委提出意见建议。中央和省委、市委有明确规定的,要在换届选举中抓好落实,比如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问题,相关文件都有明确要求,关键是要不折不扣抓落实,把人选准配强。工作确有需要而上级没有具体明确的,要主动争取党委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如配齐配强乡镇人大主席、人大机关与党政司法机关干部双向交流等问题,人大常委会党组要统筹考虑,抓紧汇报,积极沟通。对于机构设置、政治待遇等需要上级来推动解决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将积极向省人大常委会和市委进行汇报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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