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切实加强对乡镇、村行使公权力的人员监察监督,打通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xx年以来,xx县纪委监委出台《关于赋予派驻纪检组、镇(街道)、园区纪(工)委监察职能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实践赋予镇(街道)纪(工)委和派驻纪检组监察权。《实施意见》落实近一年来,县纪委监委及时组织开展对《实施意见》落实情况的调研,旨在进一步推动监察监督向基层延伸,规范基层权力运行,发挥出监察全覆盖的组织和制度优势。
一、镇(街道)纪(工)委基本情况
xx县辖x镇x街道,均设纪(工)委,共有编制xx名,实有xx名;各纪(工)委配备纪(工)委书记(副科级)、副书记、纪检专干各x人;均是中共党员;男xx人,女x人;平均年龄xx.x岁;本科x人,本科及以下x人;均享受纪检监察干部岗位津贴。同时,有纪(工)委委员xx名。工作保障“六有”,即有牌匾标识、有专职人员、有办公场所、有工作设备、有制度台账、有经费保障。监督权限和监督方式方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的领导下行使监督执纪问责和部分监察权。xx年x月,xx县监察委员会完成组建。监察对象实现动态识别,每月一上报更新。到目前,全县监察对象由改革前的xxxx余人增加到改革后的xxxx余人,增加了xxx.x%,其中:嵩阳街道监察对象xxx人,杨林镇xxx人,小街镇xxx人,牛栏江镇xxx人,杨桥街道xxx人。
二、先行先试,探索赋予基层监察职能
(三)建立健全工作流程机制。在严格遵循《监察法》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工作,合理设置监察范围、监察权限,建立健全符合镇(街道)特点的规章制度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如,建立健全并创新工作规范、流程等;建立镇(街道)监察办(专员)监督调查工作办法、调查措施使用规范、监察工作流程图、监察工作模拟案卷等;建立明确的基层政务处分的处分程序、操作流程。
(四)建立村级监察联络员机制。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机构的同时,强化镇村联动,探索建立村(社区)监督委员会主任履行监察联络员制度,由村党支部推荐、镇(街道)纪(工)委审核、县纪委监委备案。重点围绕村务公开、惠农惠民政策落实、扶贫救灾款物发放、村干部廉洁自律等内容,注重收集村民的意见建议,注重发现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镇(街道)监察办(专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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