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以来,我认真学习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条例》为什么修订、新增条文以及修改内容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和把握。下面,我重点围绕对《条例》总则部分的感悟和认识,和大家作以下三个方面的交流。
一、必须勇于自我革命不动摇。总则部分第二条指导思想中,增写了“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推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等内容,这是相比于2018年版《条例》的一个明显变化。我深切体会到,自我革命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
近年来,全市清廉x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陆续获评了省委清廉建设成绩突出单位、市委“双建争先”先进集体等荣誉,清廉x的品牌也得到了其他省、市x局的实地学习与充分认可,可以说通过持续不断努力,全局在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但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制度执行不到位、权力运行不规范等问题依然存在。必须把新时代党的伟大自我革命精神贯穿始终。一要更加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力。去年全系统查处的36件违纪违法案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要深刻汲取教训,紧盯工程建设、x执法、资金拨付等重点领域,加强风险隐患动态监测,坚决查处行业性、系统性腐败,始终保持零容忍震慑不变、高压惩治力量常在。二要更加强化“不能腐”的约束力。局党委要配合驻局纪检组进一步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深度剖析重点领域、关键岗位腐败问题发生的规律,善于发现管理盲区、监督弱项、制度漏洞,健全完善行得通、做得实、长期管用的制度机制,打造“发现一批问题、查处一批案件、完善一批制度、堵塞一批漏洞”的工作闭环。三要更加强化“不想腐”的感召力。以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为抓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大力弘扬优秀廉洁文化,营造崇尚廉洁、抵制腐败的良好风尚。充分发挥“一‘路’清风行”活动、“510我要廉”廉政教育月等载体,有针对性地开展党性警示教育,推动他律向自律转化、自律向自觉升华。
二、必须坚持严的基调不懈怠。总则部分第四条工作原则中,对“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作出总体规定;第十条中,在规定警告、严重警告影响期内不得提拔职务的基础上,增写不得“进一步使用”等等。这些新增规定,奠定了整部《条例》严的基调,对各种违纪行为形成持续震慑。我深切体会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要坚决克服松劲歇脚、疲劳厌战的情绪,始终保持战略定力,永远吹冲锋号,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
去年,我们全局秉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科学运用“四种形态”处理8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6人,可以说运用相对比较合理。要在这样一个良好态势的基础之上,更加精准践行“四种形态”,我们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一要在抓好日常监督上下功夫。认真梳理不同处室、不同岗位的监督重点,通过明察暗访、约谈督促、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定向出招、精准点穴,比如一直在开展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就是一个很好的办法。同时,落实好分级谈心谈话,在“零距离”“面对面”的接触中察实情、常提醒,切实增强日常监督的实效性和针对性,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二要在正确选人用人上下功夫。运用好考核制度的“指挥棒”作用,并注重在重点考核、重要任务、重大项目中精准考察识别干部,重用担得起责任、经得住考验、干得出业绩的干部,坚决调整处理不胜任、不作为、不称职的干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干事创业氛围。三要在减存量、遏增量上下功夫。坚持发挥局机关纪委的作用,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使纪律始终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同时要注重对干部的持续性管理教育,做好被处分人员的回访工作,做好谈心谈话、化解心结,使其重燃斗志。
以上就是我本次交流研讨的几点认识,恳请各位同志批评指正。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