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我市2024年汛前防汛防风的工作部署,保障三防责任制落实到位,切实改进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及早准备各项应对措施,提高三防减灾成效,特制订本检查方案。
一、检查方式和内容
2024年汛前防汛防风工作安全检查,主要是通过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各镇(街)基层三防工作体系建设和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对水库、堤防、水闸、水电站、机电排灌泵站、蓄水1万立方米以上山塘等水利工程的运行工况和安全管理情况以及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内涝黑点、危房、削坡建房、简易工棚、铁皮屋、泥砖房、建筑工地、景区(公园)、滨海浴场、自然保护区、林场、农场、堆渣场、渔船、“三无”船舶、渔(蚝)排养殖场、渔港、电力、通信、核电、石油、化工、燃气罐储企业、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点)、应急避护场所等重点对象防汛防台风风险防控责任及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是:
(一)各镇(街)各单位自查情况。检查各镇(街)各单位开展2024年汛前防汛防风工作大检查的自查情况,包括检查形式,检查范围是否按《xx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汛前防汛防风工作大检查的通知》(x三防办〔2024〕4号)文件及我市三防相关通知要求全面覆盖、逐项检查,检查所填表格是否有防汛责任人全程参加,例如水利工程自查所有表格(须由防汛责任人员参加检查并签名盖章确认,缺一宗工程视为自查工作不全面),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各镇(街)自查情况以查看各镇(街)书面材料为主,并随机抽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四、其他事项
各检查组要做好个人安全防护,检查组工作车辆由组长单位负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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