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xx市水利工程节后复工开工暨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xx建管〔2024〕1号)工作部署,为切实做好今年水库、水电站(水闸)和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水利工程复工复产和汛前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排查时间
从2024年3月18日至2024年3月31日
二、排查范围
(一)各工作组必须以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水库、水电站、水闸、河湖管理范围和山洪危险的关键部位和环节进行逐项排查,填写相关排查表(附件),于2024年3月31日前报水旱灾害防御股,以便按时上报上级部门。
(二)各检查工作组自行申请平台用车,相互协调,安排好检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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