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县聚焦“强村富民”三年行动目标任务,整合基层组织、闲置资产、人才资源和市场主体等四类资源,推动集体经济和人民群众双增收。目前,全县363个村集体经济均有收益。其中经营性收入35万元以上或集体经济收益15万元以上154个,占比42.42%。
一、组织领航推动,强示范引力。一是典型示范树标杆。采取县级系统谋划、基层组织示范引领、党员群众合力攻坚的工作思路,推动集体经济和群众双向提升,县委主要领导带队开展集体经济现场观摩、擂台比武、述职评议等6次,全县选取产业发展好、党组织活力强的141个行政村,聚力打造为“两强两富”示范村,并制定“一镇一案”和“一村一策”工作方案,明确由1名乡镇(街道)班子成员领衔推进,示范带动全县集体经济协同发展。二是项目整合注活力。县级统筹项目安排、资金分配和资产管理,形成部门协调、乡抓落实、项目到村、扶持到户的联动机制,推动各项政策资源向村集体经济倾斜。2024年向村级集体经济重点安排产业发展项目15个1500万元,2个专项以工代赈资金支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为集体经济发展注入源头活水。三是产业支撑提效力。按照“支部主导、书记主抓、党员主干、群众主动”的工作思路,由党支部带头引领村“两委”和党员群众规划发展茶叶、食用菌、生态畜牧、果蔬等村集体经济产业,推进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目前,全县建成年均生产5000万棒以上的菌棒生产基地2个,种植中药材11.24万亩、蔬菜24.04万亩,出栏肉牛1.78万头、肉羊3.35万只,禽蛋产量2976吨;行政村中发展茶叶163个、食用菌42个、畜牧家禽养殖73个、辣椒订单72个、其他特色产业13个。
二、资产活用撬动,强集体实力。一是全覆盖清查明底数。根据资金来源渠道、资产权属认定等情况,由项目主管部门联合乡镇(街道)开展低效闲置资产调查核实,按照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和到户类资产“三类资产”建立排查管理台账,逐年逐个追溯资金项目来源、用途去向、资金状况等信息,准确掌握了解闲置资源存量、价值和使用状况。截至目前,总摸排项目5481个,资产原值95.8794亿元,登记闲置低效项目66个,资产原值5697万元。二是全链条管护稳运营。按照“县级统管、乡镇监管、村级直管、群众监督”责任管理体系,县直部门指导乡镇做好项目资产权属确定、产权登记、资产移交,乡镇建立完善资产后续管护、规范运营、处置等相关管理制度,村级落实管护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村财乡管”和“四议两公开”监管机制,提升集体资产稳健运营能力。全县已完成资产确权4724个,资产确权原值60.5239亿元,确权率100%。三是多形式盘活增效益。成立县农村闲置低效项目资产盘活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工作专班,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引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在资金、技术、管理、人才、用地等方面围绕盘活低效闲置项目资产,积极谋划提质增效内容,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给予优先支持。目前,已盘活项目资产个数45个,已盘活项目资产原值0.2309亿元。
三、人才支撑驱动,强内生动力。一是青年人才协办。研究制定《关于鼓励支持青年人才到基层一线协办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试点的实施方案》,鼓励支持100名机关事业单位青年人才下沉一线,协助创建“两强两富”示范村100个,帮助解决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账目管理、产品营销和技术服务等难题200余个。二是实用人才帮带。由18名科技特派员、35名市级乡土人才,采取“师带徒”和“点对点”联系产业基地等方式,培养产业工人、能工巧匠、致富能手等技术能人76余名。鼓励支持110余名土专家、田秀才、退役军人等优秀人才参与农村产业发展,组建茶叶、食用菌、畜牧等6个产业指导小组,深入一线为群众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帮助产业点解决技术发展难题121个。三是驻村队伍推动。建立驻村干部管理服务站,通过设立“县级服务总站、乡级服务分站、村级服务片区支站”的三级管理模式,明确三级管理服务站工作措施、职责和考核办法,整合派出单位驻村干部项目、资金、技术和人才等各类资源,以“一人资源、全站共享”的方式推动“强村富民”工作集群发展。
四、市场承接拉动,强致富能力。一是经营主体带动。充分利用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市场经营主体在产品精深加工和销售流通环节的优势,进一步深化“龙头企业+村集体+农户”“村集体经济+家庭农场+农户”等利益联结机制,带动集体经济、群众双增收。目前,培育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2家、省级农业龙头企业18家、市级龙头企业34家,建成50头规模以上的养殖场189个,培育示范性家庭农场563家。通过利益联结实现集体分红684.85万元。二是公司平台辐射。以促进群众增收为目标,组建劳务公司18家,承接茶叶、山桐子、辣椒等产业短平快项目培训18期4404人次,带动群众家门口实现就业4676人次。以增强集体经济促农增收为目标,成立11家强村富民公司,承接项目11个,带动群众务工5393人次,增收209万元,辐射带动254个村。三是金融政策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普惠性、持续性的支持,推进“乡村振兴”产业贷、“强村富民”贷等信贷投放,发挥各“金融村官”牵线搭桥服务农村金融作用,打通金融支持集体经济发展渠道。信贷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30个8305万元,新增信贷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47990.22万元;选派“金融村官”48名协调解决融资难问题294个、帮助联系村获得贷款支持19991.7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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