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派出监督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一、派出监督工作的成效

(一)监督动能更足。改革前,纪检组与所在单位“一口锅”吃饭,纪检干部工资福利与所在单位考核挂钩,经费由所在单位保障,监督动力不足,有的干部碍于情面,不愿监督,有的干部对“一把手”不敢监督,导致监督缺位现象长期存在。改革后,8个派出纪检监察组由区纪委监委派出,干部工资、福利、办公经费等均由区纪委监委予以保障,消除了干部开展监督的后顾之忧。改革以来,8个派出纪检监察组共组织处理“一把手”和二级单位负责人27人。

(二)监督方式更多。改革前,纪检组通过列席联系单位会议、开展谈心谈话、查阅台账资料等常规途径履职,只能发现一些表面现象和个性问题,监督效果不佳。改革后,派出纪检监察组运用《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督促相关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同时各纪检监察组通过交叉式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等对其他纪检监察组联系单位进行检查,变“单打独斗”为“兵团作战”。改革以来,8个派出纪检监察组共发放《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39份,督促联系单位建立完善了一批规章制度。

(三)监督范围更广。改革前,纪工委和纪检组依据党规党纪对党员干部进行监督,对非中共党员的违规违纪问题无法依据党规党纪进行处理。改革后,派出纪检监察组被赋予监察权,既要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又要依照《宪法》和《监察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根据授权行使相应纪检监察权限,实现了对行使公权力人员的全覆盖。改革以来,8个派出纪检监察组对8名非中共党员予以调查处理。

此内容查看价格为5金币(VIP免费),请先
此部分内容为付费内容,支付后可以阅读全文

(二)在建立完善派出监督体制机制上下功夫。一是强化区纪委监委对派出纪检监察组的统一领导,分管派出纪检监察组班子成员要定期对分管派出机构工作进行调研、指导。每季度听取1次派出机构所联系单位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落实“三重一大”情况、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情况以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情况汇报;每半年听取派出机构工作报告1次;每年由派出机构向区纪委监委述学述职述责述廉。二是加强党风政风监督室对派出机构的日常监督业务指导,制定《派出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月报告、月交办、月通报”制度》,明确派出机构共性监督和个性监督类别,结合实际,采取监督任务“派单式”分办模式,实现监督任务精细化处置。每月定期召开派出机构协调会,领取本月《日常监督交办单》并汇报上月监督任务完成情况。三是建立完善交叉监督检查机制。各派出纪检监察组每年开展一次交叉式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区纪委监委,由区纪委监委分办问题线索,实现发现问题和查办问题相分离。四是构建派出机构与所联系单位监督协同机制,派出机构与所联系单位定期对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会商,对重要情况相互交换意见、对问题线索共同分析研判、双向移送、开展联合监督执纪等。

(三)在增强派出监督力量上下功夫。一是加大选人用人力度,通过选调、招录等方式引进一批年轻人才,加强机关部室与派出纪检监察组之间的干部交流,选优配强派出机构领导班子,改善干部队伍结构,同时畅通基层优秀干部上升通道,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调整到重要岗位上来。二是加大干部培训力度,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铁军队伍。以“学思践悟大讲堂”为载体,重点加强与纪检监察工作相关的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培训,加强对纪检监察实务操作层面的培训,补短板、强弱项;实施年轻干部成长工程,建立新进干部“导师制”;选派干部到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参加“铁军训练”、跟班(跟案)学习,开阔干部视野,培养业务骨干。三是探索建立校地合作机制。借助本土高校人才与知识优势,就在校大学生实践、监察理论研究、纪检监察干部法律素养培训、专家讲座等方面广泛深入开展校地合作,推动纪检监察机关纪法对接、法法衔接。四是建立完善xx举报件转办机制,对来信来访举报件统一归口管理,根据派出纪检监察组所联系单位情况、派出纪检监察组xx件存量情况、来信来访举报件反映问题情况科学合理转办。一般情况,被反映单位的xx举报件由其所联系的派出纪检监察组负责查办;特殊情况,可采取“组+组”“组+室”联办模式。

部分文章缺省word文档下载,如果需要下载word文档,请在评论区发评论,我们安排修复
0

评论0

请先
党课讲稿: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创造更加优异成绩
党课讲稿: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创造更加优异成绩
3分钟前 有人购买 去瞅瞅看
显示验证码
没有账号?注册  忘记密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