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的问题与建议

政府投资项目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工程建设领域管理混乱一直为人诟病。在项目交易和管理中,建设单位是否履行主体责任,工程管理是否到位,直接关系工程质量、资金效益、政府形象。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对于推进项目进展、节约财政资金、加强廉政建设有着重要意义。

一、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工程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比较普遍。有些项目因建设单位业务不精,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造成概算、预算编制不完整,有重大漏项,后期投资加大;有的项目建设单位将立项投资计划当作工程预算,编制不精准;有的在项目申报过程中考虑资金压力,有意或人为地压缩投资规模,报小建大;有的招标文件、合同编制不严密、矛盾或歧义较多,限制性用语不准确、缺乏约束力,致使结算、决算时争议较多,导致结算价大大超过中标价。

2、假借资质、围标串标、违法转包分包屡禁不止。虽然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严禁资质借用。但是实际交易过程中,投标企业借用资质、弄虚作假时有发生,一些企业或个人往往根据项目需要,不惜成本借用、挂靠一些具备资质的企业投标。有的资质单位中标后将工程层层转包,甚至转包给不具备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的个人,收取管理费用,工程质量、施工安全难以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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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理及标后监管。监理单位是按照建设单位委托,依据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按规定进行检查。建议由行业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项目完成后进行考核评比,对存在“签证虚假”、“恶意篡改”、“监而不管”等乱象的监理单位纳入不良行为名单,直至清退出交易市场。建设单位应履行项目招标后监管主体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履行项目招标后监管责任。《xx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共资源招标投标履约行为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各行业主管部门应采取定期抽查和综合检查的方式,对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行执法检查。重点查处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重点检查项目经理、“五大员”身份、工程建设手续、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情况,对违法违规及不诚信问题及时通报,予以曝光,建立信用奖惩机制,使守信者得益得利,失信者受罚受制。

5、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审计。工程审计是最后一道检查线,须综合运用跟踪审计、绩效审计、决算审计等有效方式,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加强审计结果运用,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应及时核实调查,促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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