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心得体会汇编
目录
心得体会1——严守权力边界 完善内控机制 1
心得体会2——着力破解四个难题提升基层监督质效 4
心得体会3——把握《纪委工作条例》要求高质量做好信访举报工作 6
心得体会4——学深悟透条例要求 忠实履行监督职责 8
心得体会5——强化村级巡察做实基层监督 10
心得体会6——发扬自我革命精神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12
心得体会7——整合镇村力量加强基层监督 14
心得体会8——绝对忠诚 做到最好 16
心得体会9——拓宽群众参与基层监督的渠道 18
心得体会1——严守权力边界 完善内控机制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作为规范纪委工作的基础性法规,内容全面系统、政治性规范性指导性很强,是高质量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遵循。围绕《条例》第七章规定内容,结合工作实际,谈谈学习体会。
一是立足“控权”建机制。《条例》从不同层面,系统构建了对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制约机制。监督执纪执法权力运行内控机制的“四梁八柱”搭建后,自我监督总体是严的、工作是实的。实践中,极少数“灯下黑”的问题是现实的、复杂的,内控机制建设永远在路上。我们以制度建设为主线,相继出台规范谈话函询、涉案人员和涉案财物处置、协同办案等一系列制度。下步,继续紧扣高质量发展的主题主线,坚持赋权与控权并重、控权与效率兼顾、系统集成与及时管用融合,围绕管住事、管住权,研究提出更具针对性、操作性的措施,扎紧织密制度笼子。
二是聚焦“行权”强监管。《条例》紧盯纪检干部履职行权的风险点,作出严格限制规定。比如,紧盯违规过问干预案件问题健全登记备案制度,着眼公正处理纪检事项严格回避要求,针对纪检岗位特点作出保密规定,为防止利益冲突对纪检干部离职后从业限制提出严格标准,强调严守审查安全底线等。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聚焦解决制度“管用”问题强化监督管理,由事后监督为主,逐步拓展到事前预防性监督、事中同步监督,由结果监督变成过程监督,让内部监督“长牙”,确保监督执纪执法权力始终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
三是紧盯“滥权”重防治。《条例》对纪检干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作出严格责任追究的规定。培养一名干部不容易,平时严管就是厚爱。立足抓早抓小,在履行内部监督职能上精准发力,紧盯关键节点、薄弱环节和容易出问题的地方,发现“小问题”就及时提醒,督促养成遵规守纪的自觉。同时,主动加强与其他监督主体的协作配合,定期通报、信息共享、联动监督,提高监督实效。比如,在案管工作中发现违规违纪违法审查调查的,将相关情况通报审理部门就证据合法性进行审查,通报组织部门作为干部考核评价内容,性质严重的移交干部监督部门和机关党委处理。
心得体会9——拓宽群众参与基层监督的渠道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扩大群众参与,及时发现、处理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管住管好小微权力,必须紧紧依靠群众,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更加注重权力公开。坚持线上线下联动,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拓宽群众发现问题渠道。一方面,充分利用村(居)务公开栏等传统方式,对“党务”“村(居)务”“三资”等重大事项、重要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公示,亮家底,晒权力,让群众应晓尽晓。另一方面,创新利用互联网、移动APP、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新兴手段,实现信息公开“全网通”“即时达”,保障群众特别是外出青壮年人员全面了解村(居)务情况,促进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同时,还要加强政策纪法教育,提升群众监督的意识和能力。
更加方便反映问题。坚持“上访”“下访”结合,让群众反映问题更加便捷,降低监督成本、提升监督意愿。一方面,要进一步畅通优化“信、访、网、电”信访举报渠道,方便群众“一键式”“一站式”反映问题。另一方面,建立健全“下访”制度机制。省市县乡四级纪委领导定期下沉第一线,直达最基层,面对面倾听群众反映问题。比如,省纪委监委部署开展的“四门四访”(开门接访、进门约访、登门走访、上门回访)和厅级领导带件下访、下沉接访活动,及时发现和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更加重视群众评价。坚持问题靠群众发现,结果让群众满意,把群众评价作为衡量基层监督成效的重要标尺。一方面,建立“发现问题、交办问题、推动整改、回访评价”的闭环监督机制,对于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做到有进度跟踪、有结果反馈。比如,近年来省纪委监委牵头打造的“互联网+监督”平台,聚合了民生资金信息公开、大数据比对、主管部门业务监督、投诉在线受理处置等功能,下一步还可增设百姓点评等栏目,不断提高群众参与度和满意度。另一方面,坚持纪检监察监督和职能监督贯通发力,推动有关问题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通过一个个具体问题的解决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夯实党执政的政治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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