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x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自治区乡村振兴局、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妇女联合会《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乡村工匠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乡振发〔2023〕94号)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扎实推进xx区乡村工匠培育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xx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xxx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xx市、xx区决策部署,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立和完善乡村工匠培育机制,挖掘培养一批、传承发展一批、提升壮大一批乡村工匠,激发乡村手工业者、传统艺人创新创造的活力,带动乡村特色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创业就业,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重要人才支撑。
(三)加大宣传推广。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宣传乡村工匠培育政策,激励广大乡村手工业者、传统艺人等积极参与。选树推广一批乡村工匠先进典型,传播技能文化,弘扬工匠精神,激发乡村工匠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营造尊重劳动、尊重人才、崇尚技能、学习技能的良好的舆论导向和社会氛围,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关注、参与和支持乡村工匠培育工作。
(四)强化工作落实。区农业农村局、教育局、工信和商务局、民社局、住建和交通局、旅游和文体广电局、妇联等部门,协同完善乡村工匠培育工作机制,落实实施方案,确保乡村工匠培育工作扎实开展,每年11月底前向xx区乡村工匠培育推进小组报送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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