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习近平总书记在xxxx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政法系统要把专业化建设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专业化建设要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全面提升政法干警的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舆论引导能力。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在国家法官学院2024年春季开学典礼暨人民法院大讲堂上指出,全国法院干警要着力提升五项司法能力:过硬政治能力、公正司法能力、能动履职能力、审判管理能力、狠抓落实能力。当前,人民法院努力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要最大限度发挥“审管办”中枢作用,必须进一步提升审判管理能力,才能加强审判管理,促进审判质效持续向好,推动审判工作现代化。如何提高审判管理能力,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干警能力的五点要求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落实张军院长重要讲话精神,向审判管理要“公正与效率”。下面,围绕理论学习中心组研讨交流主题,我谈几点体会。
全面提升法律政策运用能力。一是加强司法规律认识。要学懂弄通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司法责任制的基本逻辑,就是“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但权力不论大小,只要不受制约和监督,都可能被滥用。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做到审判管理到位不越位、放权不放任,打破“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局面,院庭长要加强组织化行权,不能把公开的审判监督异化为暗箱操作。二是加强法律政策学习培训。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自觉融入到审判管理的各方面全过程,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深入全面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各项有关司法体制改革的法律政策文件,及时组织培训,深入解读相关文件精神,广泛凝聚共识,确保法律政策贯彻落实“一个出口、步调一致”。
全面提升防控风险能力。一是规范上下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指导。上下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关系应遵循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人民法院组织法、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审判业务指导文件等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上级人民法院监督指导的方式和程序。上级人民法院应树立“办案就是指导”的观念,尽可能通过审理新型、疑难、复杂案件,解决具有普遍意义的法律问题,使审判工作直接起到对下指导、统一法律适用的作用。要注重实践中一些审判业务指导方式的合理性论证,慎用、不用不适当的业务指导方式。要建立重大敏感案件的识别标注、收集上报、分析研判机制,实现提级管辖和示范判决有效衔接。二是厘清审判管理权责边界。要充分尊重法定审判组织地位,充分发挥法官在办案工作中的主导型和基础性作用。实现从“盯人盯案”的微观管理向全人员、全流程的宏观管理转变,从案件结果干预向案件程序约束转变,从内部运行向公开留痕转变。要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切实消除法院内部人员心理负担,真正做到让法院干警敢报、愿报、会报,发挥好外部人员过问说情“高压线”、内部人员非法干预“挡箭牌”的作用。
全面提升舆论引导能力。加强司法公开。满足人民群众司法知情权,要牢固树立“案情决定舆情”“司法公开是最有力的舆论引导”的理念。通过健全司法公开的审判管理和配套考核制度,以规范的审判管理和严格的考核制度促进审判信息的实质性和规范性公开,不断降低人民群众期望获取高关注度案件办理和审判管理举措等信息的时间差。通过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赢得主动,让权威信息掌握“第定义权”,让人民群众在司法与社会的互动中,了解司法从而信任司法。
发言完毕,不妥之处,请同志们批评指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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