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司法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统揽,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努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等载体和形式,以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律师、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建设等业务为支撑,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一)搭建三类工作平台,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以加快构建覆盖城乡、均等普惠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总体目标,在区和各镇街司法所,高标准打造实体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村居法律顾问作用,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的公共法律服务。自主研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优化整合律师、法援、调解、公证等多项法律服务资源,推出“金牌调解员”“律师在线”等优质法律服务产品,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办事指南、线上申请等服务。在各镇街公共法律服务站推广使用“点单式”智慧服务一体机,形成“专业律师+互联网+智能终端”法律服务新模式,实现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相互融合。
(三)完善调解机制建设,提升化解矛盾能力。健全完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实现金融、住建、教育、人社、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卫健等重点民生行业领域全覆盖。建立金牌调解专家库,进一步吸收党员代表、两委退休人员、有威望村民等进入调解队伍,选聘专职调解员,开展调解专题培训,提升矛盾纠纷化解专业化水平。
(四)丰富普法宣传形式,营造浓厚法治氛围。进一步丰富普法宣传形式,充分利用网络平台、现代媒体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针对青少年、老年人、妇女儿童、退伍军人等开展专题普法讲座、赶大集、进校园等活动,提升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镇(街道)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全面实施“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提升工程,进一步提升基层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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