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全面了解我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一步推动全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进程,5月23日,县政协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对我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调研主要采取看、听、议的方式进行。看,就是实地踏查一心乡李成家庭农场、xx镇环湖高粱种植专业合作社等地,通过实地踏查和听取介绍、现场交流等形式,详细了解家庭农场主、合作社当前的春耕生产及各种农业机械的使用和管理维护情况。听,就是听取县政府通报全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议,就是召开由县农业农村局参加的座谈会,与委员们相互交流,共同探讨推进全县农业社会化服务建设的有效办法,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合理化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县紧跟中央、省、市要求,大力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农业专业服务公司、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服务主体发展,促进农业生产规模集约化发展,引入社会资本深入农村开展服务主体建设,积极发展单环节、多环节和全程托管服务模式。2023年,全县社会化服务面积达到150余万亩,其中全程托管服务面积达到45万亩。2021年,我县获得“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优秀推广县荣誉”。

一是服务产业多元化。随着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伴随农业生产新产业、新业态的服务不断增加,无论是观光旅游休闲产业,还是“互联网+”农业,抑或是农产品加工业,在这些产业发展中,都需要提供农资供应、农业生产、品牌化建设、产品销售等各环节的社会化服务需求,由此可见,现代农业的发展已经越来越呈现出服务产品类型多元化的特征。多年来,我县立足资源优势,积极引导和鼓励发展旅游休闲农业、大力推广“互联网+”农业的种养殖体验等,扩展线上线下统一销售等服务,为这些新兴农业业态发展提供了保障,为农村发展、农民增收带来新的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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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要深化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发挥机制监督效能,推动农民利益安全保障最大化。现阶段,一家一户的生产经营方式由于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过于分散,在市场交易中难以有效地保护自身利益。应提高农民自身的组织化程度,建立真正代表自己利益的经济合作组织,形成“公司(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户“的经营模式。现实中,龙头企业与农户是不同的利益主体,仅仅做大做强一两个龙头企业是不够的。因为龙头企业少,竞争不充分,极易形成价格垄断,挤压农民的增收空间。因此,应当形成多个龙头。要进一步加大对提高市场发育程度和培育市场主体的关注,不断增强农民的市场意识和适应市场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农民防范风险的意识;当前在农民组织化程度不高的情况下,政府应充当农民利益的维护者和代言人,按照平衡各方利益的原则,实现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户的共赢。同时,不断加快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村集体、农民“三位一体”的利益分享机制的步伐,建立健全长效保障机制,保障企业、农民等多方经济利益,促进社会化服务体系利益联结,推动土地集约化、规模化发展,提升整体服务水平。

四要深化同保险行业合作,发挥保险保障功能,推动建设社会化服务组织风险保障防控机制。加强与县内各保险企业的合作,深入了解各保险行业涉及到农业生产的险种,探讨保险行业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的举措。借助自媒体和传统媒体等工具加大宣传力度,让农民可以通过广播、电视以及互联网等方式了解农业保险的真实情况和作用。乡村基层工作人员要配合做好线下的宣传工作,从而让农民切实体会到农业保险的内容以及带来的好处,提升保险意识,能够帮助农民更好地自愿参与保险办理工作。保险企业要积极探讨开发多元化的农业保险模式,从而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区域的不同层次的实际需求。通过政府部门与保险行业部门的联合政策保障,有效降低保险的成本,从而拓宽农业保险业务渠道,进一步提升农业生产保险保障能力。要创新多元化保险保障机制,增加农民农业生产保险品种,调动保险企业发展社会化服务组织保险业务的积极性,保障农业社会化服务健康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以减少和弥补自然灾害给服务组织和农户带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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