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
《xx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xx年x月x日起正式施行。《条例》的修订实施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举措。市政府根据中央决策、省委部署和市委要求,全面执行《条例》有关规定,进一步提高我市资源回收利用效率,提升经济社会管理秩序和水平。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实施情况及成效
自《条例》实施以来,全市各有关部门、单位遵循政府推动、市场运作、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原则,认真履行相关职责,落实关键措施,扎实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工作,着力构建便捷、规范、智能、高效的全链条回收利用体系,实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规模化、标准化、智能化、高效化、绿色化发展,进一步提高回收利用效率、创新回收模式,提升了我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规范化水平和规模化程度,促进了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循环经济发展。
三是强化行业培训指导。积极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进行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限期整改,确保企业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要求开展回收利用工作。加强对再生资源从业人员的政策法规、道德规范、安全生产、业务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培训,着力增强广大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依法经营、诚信服务的理念,提升回收人员整体素质。
四是谋划出台激励政策。保障再生资源企业用地需求,落实再生资源企业税收优惠,提升低附加值可回收物回收效果。支持大型回收企业投入经营创新和装备升级,延伸产业链条,以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为牵引,通过连锁经营、兼并合作、整合重组等方式,整合小微回收企业和个体经营户,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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