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纪委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实施细则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第一时间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学校纪检监察干部理论武装,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推进学校纪委“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第一议题”制度是学校纪委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持续加强自身建设,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统领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推动学校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制度,必须长期坚持、认真执行。
第二条 在校纪委全体会议、校纪委书记主持或参加的纪检监察和巡察工作重要会议、纪检干部集体学习、二级党组织纪检工作负责人及纪检委员培训、纪检监察工作相关专题会议等会议上,把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相关重要论述,尤其是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教育、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列为第一议题,作为讨论决策事项、研究部署工作的思想引领和首要内容。
第八条 本实施细则由学校纪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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