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社区)专职工作者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各村(社区)工作效率,促进党务和村(居)务各项工作统筹发展,根据中共x市委办公室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村(社区)工作者职业化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x办发〔20xx〕31号)及《关于建设适应x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村干部队伍的意见》(x办发〔20xx〕x号)文件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对象
纳入职业化管理的x区村(社区)专职工作者(以下简称“社区工作者”)。
(二)本方案未尽事宜,参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村(社区)工作者职业化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x办发〔20xx〕31号)执行。如市委、市政府对本方案考核对象有新的考核规定,按照新的文件要求执行。
(三)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区委组织部和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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