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社区工作者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升和增强社区工作者职业认同感、岗位吸引力和专业化水平,调动和激发社区专职工作者干事创业积极性,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能力突出、群众满意的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街道全体社区工作者。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参照《关于印发<x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贺党办〔20xx〕101号)文件精神制定,由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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