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心得体会: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让《条例》成为党员干事创业的“护身符”
孟子曰:“离娄之明,公输子之巧,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意思是即使有离娄那样好的视力,像鲁班那样精湛的技艺,如果没有规和矩这两种工具,也不能准确画出圆与方。在全党范围内组织党纪学习教育,就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从党的事业发展和爱护党员干部的角度出发,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用纪律和规矩管住9800多万党员的大多数,实现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做好防微杜渐、防患未然的工作。作为一名XX党员干部,我们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坚持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条例》,切实把条例作为必修课、常修课,做到学有所得、学有所悟、学有所用,让《条例》真正成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护身符”。
要学出更加坚定的政治忠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条例》第六至十一章分别规定了对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为党员干部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划明纪律红线。在党纪学习教育过程中,我们要突出抓好新修订《条例》的学习贯彻,通过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条例》,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党员干部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要学出更加高强的履职本领。人们常说,不知者无罪。可现实并非如此,越是对《条例》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越是无法通过分析得知行为的背景和可能产生的后果,最终破纪违法,走到无法挽回的地步。由此可见,懂法纪通法纪,是在学法纪知法纪的基础更深一步对法纪的认识与掌握,是一种能力,也是党员干部必备的素质。我们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深刻理解把握《条例》主旨要义和实践要求,做到全面熟知掌握、准确规范使用,不断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认真对照《条例》,仔细查找自身差距不足,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确保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动力和实际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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