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紧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主题,重点研究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问题。全会强调指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总结和运用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宝贵经验,其中就包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实践充分证明,全面深化改革最深刻的变化在于人民,最强大的动力源于人民,最根本的利益归于人民。人民是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动力主体而存在的,也是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终极目的而存在的,更是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评判标准而存在的。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充分发挥亿万人民的创造伟力,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和民族复兴注入强大动力,蕴含着深刻的人民性价值取向,这既是我们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基本遵循,也是学习领悟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视角。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始终把人民当作价值主体。依靠人民而改革,改革才有动力。离开了人民的广泛支持和积极参与,改革不可能取得成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改革开放在认识和实践上的每一次突破和深化,改革开放中每一个新生事物的产生和发展,改革开放每一个领域和环节经验的创造和积累,无不来自亿万人民的智慧和实践。”人民参与是确保改革顺利推进的重要保障。新时代以来,全面深化改革的成功实践和伟大成就是在党的领导下,全体人民共同奋斗的结果。实践充分证明,只有真心拜人民为师,诚心向人民学习,虚心向人民求教,就能够得到源源不断的实践力量和理论智慧。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依然要充分发挥人民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全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系统部署,我们要积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将群众的智慧创造转化为改革的政策主张,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持续注入强劲动力。第一,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注重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创造潜力和创新积极性。坚持全体人民共同参与、共同建设,依靠全体人民和衷共济、共襄大业,实现主体的同向前行。第二,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注重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从人民需要的整体和全局出发推进改革,不断优化改革中的相关制度安排,实现主体-客体的良性互动。第三,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探求解决各种利益矛盾的途径。面对改革带来的利益格局的深度调整,要在充分考量的基础上有效解决或化解各种矛盾和冲突,实现主体间的和谐共生。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始终把人民当作价值目的。为了人民而改革,改革才有价值。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做到老百姓关心什么、期盼什么,改革就要抓住什么、推进什么,通过改革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多获得感。”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了人民群众在诸多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落到实处,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广大人民的日子过得更好,实现了生活水平的历史性跨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我们要始终坚持从人民根本利益出发谋划改革思路、制定和采取一系列惠民生、暖民心、聚民意的改革举措,让人民群众真切享受改革红利,用实际行动践行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其一,要坚持目标导向,锚定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全会指出,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这就要求我们积极推动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相适应,通过变革,坚决破除各种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的弊端,不断实现各项制度的自我更新。其二,要坚持问题意识,在改革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激发和增强社会活力。要紧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主题,通过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努力实现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安全等各方面的诉求,解决真问题。其三,要坚持系统思维,实现各方面改革举措协同发力和同频共振。要从改革的系统部署出发,聚焦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过程人民民主、文化强国、美丽中国、平安中国等层面,扎实推进各项举措,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八十周年时,完成提出的改革任务。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始终把人民当作价值尺度。由人民评价成效,改革才有意义。在领导改革的进程中,我们党十分注重将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各项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党的执政水平和执政成效都不是由自己说了算,必须而且只能由人民来评判。”其实质上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评价标准。人民的获得感就是改革的含金量。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凸显,因而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既离不开“物”的尺度,又要坚持“人”的尺度,并且应该更加注重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根本尺度,才能在发展中不断增进民生福祉。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依然要坚持人民性的评价尺度。特别是随着中国式现代化的不断推进和拓展,人民群众的需求层次和诉求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整体上体现为从“有没有”向“优不优”的转变,因而只有坚持人民评价,才能实现改革的有的放矢,切实提升人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第一,要把能激活人的创新动力,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进一步增强综合国力,作为基本标准。优化完善各项民生保障制度,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清晰稳定的发展预期,坚持在发展基础上提升民生福祉。第二,要把能保持经济社会发展的平衡,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使人民过上美好生活,作为重要标准。必须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不断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差距,让中国式现代化造福全体人民。第三,要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根本标准。紧紧锚定总目标,紧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主题,让“中国之制”更加锻造新优势,让“中国之治”不断开启新境界,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为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奠定坚实基础。
以上发言,不当之处,请同志们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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