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党建引领,夯实组织队伍保障。一是突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落实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兴调查研究之风,领导班子集中调研20次以上。二是突出党建引领作用。制定局属各单位《2024年党建工作要点》,将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围绕“小个专”党建工作、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部署推进落实,实现基层党组织全覆盖。成立检验检测所党支部和市局共青团委员会,完成11名党员的转正考核。三是突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并落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安排表,明确责任领导、牵头科室、配合科室,层层压实责任。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7次,开展党纪法规和警示教育学习会8次,观看警示教育片3次。联合派驻纪检组开展监督检查2轮次。聚焦专项监督,通过“四不两直”方式对基层市场监管所工作开展监督检查3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0个。持续整治酒驾醉驾,开展饮酒驾驶醉酒驾驶专项整治行动,共排查酒驾醉驾3766起,处罚466人,吊销驾驶证14人次,记分117分。
(二)突出民生导向,扎实做好各项监管。一是扎实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深入推进全市特种设备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立检查组对全市21家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开展全覆盖现场检查。对景区索道、电梯等人员密集场所大型特种设备实行双重检查,督促企业做好应急演练和事故处理工作。加强气瓶充装单位监管,检查气瓶充装单位51家,抽查移动式压力容器64只、气瓶262只。二是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深入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按照《赤峰市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推行“6S”管理模式,实施“45311”工程。建立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不断加大校园食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抽检力度和覆盖面。截至目前,开展校园食品安全督查12次,约谈并督促整改存在问题50余个。加强对农村牧区食品生产经营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置农村牧区食品案件。完成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主体培育对象摸底调查并有序推进实施。三是维护药品安全形势稳定。加强疫苗流通使用环节监管。开展疫苗储存运输环节质量监督检查,对疫苗接种单位开展全覆盖检查指导。严查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疫苗购进来源不明、非法经营疫苗、“接种无忧”套餐等违法案件19件,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2件。查办药械案件17件,罚没款5.4万元。完成化妆品国家安全综合监测样品抽样送检工作。
(三)突出公平公正,推进执法办案深入开展。依托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规范执法办案程序,提升办案质效。上半年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490件、行政强制案件19件、行政许可578件、其他行政执法行为3件。依法查办了国家注册计量师许可人王某无证执业案、某医院使用未按规定方法进行临床检验案、某学校食堂滥用抗生素及其含毒物质案等典型案件。依托内蒙古12315平台、赤峰市消费者协会和“12345”热线电话等渠道广泛收集消费者诉求线索,及时分流、妥善处置投诉举报事件5585件。依法办理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投诉举报案件135件。
(二)进一步强化民生导向,不断提升市场监管服务水平。全面落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积极推进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管理工作深入开展推动形成统一规范的经营范围表述文本提高社会公众对经营范围的认识和理解提升登记机关窗口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着力推进民生实事项目的实施,确保其成效显著。严格执行食品销售风险防控指南,督促并指导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销售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以保障公众饮食和用药安全;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加强对各类经营主体的日常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为各类经营主体的投资创业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效支持了我市实体经济的健康发展。
(三)进一步强化公平公正,不断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法治建设。优化行政执法运行机制,全面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以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实现从“结果正义”向“过程正义”的转变;推动行政执法队伍的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的法制教育培训,以切实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执法服务的水平和效果;强化对行政裁量权的监督和制约,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防止权力寻租和利益“围猎”,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执行规范,有效解决行政执法的随意性和选择性问题,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丰富、更优质、更高效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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