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指出,必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重大改革于法有据。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法治财政为经济社会改革发展夯基护航。当前,**市正处于经济转型升级攻关期、政策叠加机遇期、后发赶超奋斗期,全市财政面临的风险和挑战持续增大,收支矛盾依然突出,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任重道远,基层“三保”压力不减,财政资金绩效有待提升,监督机制尚未健全完善。**市财政局坚持问题导向、实践导向、目标导向,紧密结合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自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法治护航**财政高质量发展”这个命题,以讲法学法为切入点,以举办“财政局长讲法治课”为载体,不断筑牢财政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素养,运用法治理论和实践深化改革、化解矛盾、应对风险、提升效能,系统谋划和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
一、聚焦一个中心,深刻认识“讲法学法”重要意义
(一)“讲法治”是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途径。“财政局长讲法治课”聚焦一个中心,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创造性地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我国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其核心要义和思想精髓集中体现为“十一个坚持”,“十一个坚持”深刻阐述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主要地位、重点任务、重大关系、工作布局、重要保障等,为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全市各级财政干部要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悟规律、明方向、学方法,以严实作风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努力提升现代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法治效能。
(四)提升财政法治质效。完善财政领域行政执法制度体系,促进监管理念转变、监管方式创新;动态调整财政部门权责清单,拓展和深化权责清单的基础作用和治理效能;夯实财政系统法治人才发展基础,打造一支政治素质过硬、法律素养突出、财政业务精通的人才队伍,服务保障财政法治建设需要。
汇报完毕,不当之处,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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