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2024年度三季度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财政部门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五提五先”工作目标,扎实推进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全市财政经济运行呈现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良好态势。2024年7-9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2亿元,同比增长8.1%,增幅较去年同期提高2.5个百分点,超出全省平均水平3个百分点;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达到18.6亿元,同比增长7.5%,增幅较去年同期上升3个百分点,超过全省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财政支出着力保障重点领域投资,尤其是乡村振兴和社会保障等重点民生领域支出比例稳定在六成以上,有效促进了各项民生事业的发展和群众生活水平的提升。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抓收入、控增速,保持较快增长态势。自今年以来,我们全力以赴抓收入,确保财政收入稳健增长。第一,建立了月度研判机制,对地方税收和非税收入进行动态分析,及时制定应对措施,帮助税务部门遏制负增长,确保应收尽收、应缴尽缴。1-8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5亿元,同比增长10%,增幅较去年同期提高2个百分点。其中,地方税收完成40亿元,同比增长8%,非税收入完成25亿元,同比增长12%。第二,持续加大综合治税力度。通过坚持以查促收、重点税源管理等手段,强化主要税种管控,规范非税收入征管,显著提高增收节支效果。1-8月,全市各项税收收入达到55亿元,同比增长9%。其中,国税部门完成30亿元,同比增长7%;地税部门完成25亿元,同比增长11%。第三,积极开展增值税留抵退税工作。我们建立了多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压实“四方责任”,加快办理存量留抵退税。截至8月底,全市累计完成退税额20亿元,进一步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第四,加快向上争取资金力度。今年以来,全市共获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0亿元。同时,我们深化市县联动、部门互动机制,推动资金直达使用单位,直接惠企利民,实现了资源利用效率的最大化。
(四)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强化高水平保障。一是聚焦保障民生现实。加固民生基础,坚持尽所能为、量所能行,增加资金筹措力度,建立多渠道资金保障体系,全力支持民生项目和惠民行动的实施。二是聚焦社会事业发展。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强化对困难群体就业的兜底保障,统筹就业资金和失业保险等。持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各项民生保障提标、档次提升和补贴政策,健全社会救助与保障标准和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统筹推进各个教育阶段和类型的优质化发展。三是聚焦乡村振兴。拓宽资金渠道,落实各项财政政策和任务,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支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通过财政补助、政府购买服务、担保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带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
(五)坚持防控风险,提升高标准管理。一是持续化解债务风险。完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加强政府债务限额和预算的管理。全面核查存量隐性债务,细化化解措施,力争2024年度在备案年度化债额度基础上多化解部分隐性债务。全面评估全年财力,力争2024年度全口径债务率有明显下降。二是持续保障基层“三保”底线。始终将基层“三保”作为财政工作的优先事项,建立“三保”清单制度,优先并足额安排工资、运转、基本民生、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确保无资金缺口。增强县乡财政保障能力,确保基层财政稳定运行。三是持续加强财会监督力度。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强化财经领域公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严肃查处任何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推进财会监督信息化建设,深化“互联网+监督”,充分运用大数据和信息化手段,为日常监督、执法检查、追责问责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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