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第三季度工作总结
一、农业农村基本情况
(一)全面完成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一是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紧盯“20+8”监测对象,落实“一户一策”精准帮扶措施,常态化开展“三类户”摸排,扎实开展防返贫致贫动态监测,累计排查重点监测对象170户639人,新识别“20+8”监测对象5户16人,强化帮扶措施落实,坚决防止出现整村整乡返贫现象。二是扎实推进“五大振兴”。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以“2+2+N”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行动为抓手,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累计打造市级乡村振兴示范点20个,其中现代产业园区型2个、特色产业型1个、生态休闲型1个、精品民宿型1个、乡村旅游型13个。围绕粮食、蔬菜、水果、肉蛋奶、中药材等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建立农产品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地图,设置6大类14种指标的数字化管理模型,科学指导农业生产。全市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达342家,入选全国家庭农场典型案例1家、全省星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3家、首批市级家庭农场示范场5家。实施农村电商带头人培育项目14个,建成县级电商服务中心6个、镇级电商服务站25个,累计销售农产品1.2亿元。三是狠抓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供水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村道路建设等项目,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全年争取到位资金6.5亿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完成投资7600万元,新建高标准农田10万亩;组织实施了2023年第二批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完成投资1001万元;为305处农村供水工程安装自动化闸控设备,改善灌溉面积5.2万亩;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重点推进“厕所革命”问题整改,改厕79971座;新建农村公路60公里,改造危桥6座;创建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8个、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45个。四是切实抓好稳产保供。认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4773.4万元、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3486.1万元。粮食作物播种面积129.5万亩、总产量8亿斤,蔬菜播种面积82.1万亩、总产量186万吨,出栏生猪44万头、牛羊16.8万头、家禽2143万只,肉类产量2.6万吨,蛋奶产量7.5万吨。大力发展生态高效农业,新增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2家、“三品一标”认证农产品15个、“两品一标”认证农产品18个、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1个。五是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制度,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监管平台作用,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截至9月底,累计审计项目资金10.9亿元,核减金额3655.9万元。六是加大农业农村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开展宣传报道,累计发布信息40余篇次。举办了“秸秆综合利用助力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学养牛技术促增收”等技术培训会4场次,培训人员达540余人次。开展了“乡村振兴法治先行”、防范养老诈骗等普法宣传活动5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余份。
(二)持续深化农业农村改革。一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加快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工作的通知》,制定配套实施方案和工作任务安排表,明确工作责任和完成时限。二是推动宅基地制度改革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制定了《XX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XX市江河湖泊流域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已报市政府审批。完成了闲置宅基地复垦券交易系统搭建,开展了闲置宅基地复垦券线上交易试点工作。出台了《XX市统筹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指导意见》,完成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网上申报系统开发建设。三是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编制完成《XX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已完成试点县区中期评估和验收工作。四是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服务平台应用,组织开展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全市共赋码1343个村、87个集体经济组织。探索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试点工作,先后为怀宁县独山乡和平村、大观区金涛镇双龙村等两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功办理股权质押贷款80万元。
(三)扎实推进乡村治理能力提升。一是加强预防化解农村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化解。健全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提高乡镇和村干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能力和水平;及时妥善处理群众合理诉求;深入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推动形成文明乡风淳朴民风。二是加强平安乡村建设。完善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严厉打击整治“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违法犯罪活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深化农业农村重点领域改革。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维护农民权益,推进宅基地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加快立法修法,建立统一建设用地市场体系,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改革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推进防洪规划修编,小型水库管理改革,以及水利工程价格和管理改革。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明晰产权,优化结构,完善运行机制,确保林长制改革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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