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高度,从量质并重、严格执法、系统推进、永续利用、党政同责等方面对加强耕地保护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深刻阐明了加强耕地保护的重大意义、总体思路、关键举措、科学方法和组织保障,为做好新时代耕地保护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全面推行田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压实地方自然资源保护发展责任的重要举措。去年以来,全县上下以落实田长制为抓手,统筹推进耕地流出整改工作,有效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守牢耕地保护红线。
一、工作成效
(一)耕地保护意识持续增强。自去年以来,全县上下抗严寒、战酷暑,齐心协力开展耕地流出图斑整改,深入推进“田长制”工作,各级各部门在耕地保护工作方面意识显著增强,耕地保护举措显著提升,切实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耕地保护工作批示指示落到实处去抓、落到实处去干。今年7月,组织农业农村部门和各镇办主要领导及相关业务人员在县委党校召开耕地保护工作培训会,现场教学图斑整改举证APP操作使用说明,安排部署2024年疑似图斑整改举证工作。各镇办在耕地利用方面从被动督导向主动耕种进行扭转。
(二)耕地保护体系不断完善。根据省市耕地保护工作要求,印发《县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和《关于建立田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通知》,建立了田长制联席会议制度。全县x个涉农镇办均编制了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设立了镇级田长制组织机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耕地保护田长制全面建立,巡田管田的工作局面已全面形成,逐步构建“早发现、早预警、早制止、早查处”的常态化耕地保护工作机制,在耕地保护工作上做到问题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
第三,坚决整改反馈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快督察反馈问题和卫片执法违法问题整改,不断加强和改进耕地保护工作。一要直击问题消存量。各镇办和行业部门要按照“属地整改+行业整改”原则,理清掌握本地、本行业各类问题历史“存量”,实行“清单制+责任制+消号制”推动问题按期销号。县自然资源局要严格审核把关和验收销号,做到真改实改,绝不允许弄虚作假、敷衍过关。二要多措并举遏增量。要强化用地监管,落实“各级田长+巡田员+农户”的联合监管模式,构建“天上看、地上查、网格管”的精细化管理格局,对耕地现状、耕地开发复垦、耕地占补、违法占地及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过程在线监管,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各相关行业部门对重大项目要提前介入、主动服务,积极参与项目选址等前期工作,主动提供政策咨询、数据套合、空间准入条件把关等服务,最大限度避免因选址不合理导致项目重复预审影响项目实施进度,坚决杜绝“未批先建”和“边报边建”。三要从严执法监管。要定期开展耕地保护专项督查和联合执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行为,对新增违法“零容忍”。要用好公开通报、暂停审批、约谈问责等手段,提高执法震慑力。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致使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超过问责红线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问题严重、整改不力的,暂停受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申请,直至问题整改到位为止。
第四,牢固树立“大耕保”思维。省市一直在讲“大耕保”格局,所谓“大耕保”,就是各级各部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具体来说,就是党委、政府是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自然资源部门牵头“非农化”问题,农业农村部门牵头“非粮化”问题,其他各部门严格约束本领域项目建设涉及耕地的事项),镇村一线落实巡查发现整改责任。不能单一地认为耕地保护是农业农村部门的事情,也不能单一地认为是自然资源部门的事情,这是各级各部门共同的事情,是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近期,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共建共用“一张图”协同推进耕地保护保障粮食安全的意见》,就是要推动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既要共享共用“一张图”数据,也要共同承担耕地保护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协同联动推动耕地保护,真正做到“大耕保”,确保全县耕地保护工作走深走实、有效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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