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第三季度工作报告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环境安全有效保障。大气环境质量方面,截至9月24日,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1.0%;PM2.5平均浓度为2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8%。水质环境质量方面,全市地表水国省控考核断面达标率为100%,1-9月水质指数变好幅度位列全国第10、全省第1;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率为100%;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海水)比例方面,春夏两季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为99.1%(年度目标为96.4%),位列全省第4,同比上升1.2个百分点,变好幅度位列全省第2。土壤方面,主要考核是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要求“十四五”期间每年达到100%,2025年终期目标值为“有效保障”。
(二)加强项目审批服务。强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不断加强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监管,按照国家、省下达我市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任务,共划定县级及以上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共计83个,其中国家级示范区3个,省级示范区8个,市级示范区68个,县域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均已上报省政府。严格环评审批制度,截至9月24日,我市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27件,指导企业自行网上备案90件,对10家发生重大变化单位重新进行评估论证,对6家减量化重组企业采取调规措施,切实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做好排污许可核发管理,截至目前,我市共有排污许可证核发登记企业470家,其中排污许可证持证企业351家,覆盖全市所有行业和领域。
(三)强化“双碳”政策落地应用和技术支撑服务。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发展,建立全生命周期的产业发展生态圈,支持合山核电二期项目,打造南方核电基地,发挥电力新能源产业作用,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加强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出台管理办法,强化监督管理,打击违规生产销售行为,引导消费者选择标准电动自行车。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按需采购节能家电,购买节能产品和新能源汽车。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降低能源消耗和碳排放强度,促进绿色转型。加强生态环境监测和监察能力建设,确保生态环境质量领先。
(四)加大执法监管与服务力度。建立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深化环评审批和监督执法的“双随机”抽检,常态化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减少执法检查时间,提升执法效能,优化执法方式,依法行政,奖惩分明,确保企业守法经营,违法者受罚。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确保公平正义。严守三条控制线,加强环评审批制度,强化“双碳”政策应用和技术服务,推进净土保卫战,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加大执法监管与服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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