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团市委认真落实“推优”工作制度要求,坚持把充分发挥“为党育人”政治功能作为第一责任,创新探索更加完善的“党团衔接”机制,聚焦程序性、严谨性、规范性,念好“引”“备”“推”“育”四字诀,不断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让党的事业薪火相传、让红色血脉永续传承。
一、主要做法
(一)突出“引”字,提升团员入党的主观积极性。立足团员政治意识、组织意识和模范意识的培育,不断提高他们对党的认识,不断增进对党的创新理论的认同,鼓励团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一是引导团员增强身份认同。针对中学,结合初中学生“双积双评”积分入团等基础工作,聚焦实施中学团建“六个一”项目,注重加强学校领域团属阵地建设,增强团员归属感和荣誉感。针对中高职及高校,探索“1234”工作法(即以团组织建设为“一心”,以团员和学生骨干为“两员”,以学生会、学生社团、志愿者组织为“三环”,以诵读学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彩虹人生为“四个载体”),通过规范团学组织建设,丰富活动载体,加强对团员学生的引领凝聚。针对社会领域,依托“百强千优”工作和行业团工委“工作之星”,选树在我市企业发展中扎根基层、技能突出的团员青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三会两制一课”为基础,坚持和完善团的组织生活制度,凡与共青团有关的工作、会议或活动,均严格执行戴团徽、唱团歌、举团旗等制度,切实强化团员的身份意识。二是引领团员坚定向党初心。抓好“团队衔接”“党团衔接”,以扩大非公企业、社会组织等领域团建覆盖面等为重点,拓宽联系和服务团员青年的渠道,加强对创业团员青年、社会组织团员骨干、新兴领域团员领袖等优秀青年人才的培养服务,同时加强对团员的思想引领,根据不同特点采取仪式教育、实践学习、榜样示范等形式,增强团员政治意识,提升团员先进性和光荣感,坚持为党输送新鲜血液,夯实做好团员青年引领凝聚、打造推优工作条件环境的组织基础。充分挖掘本地“区域化党建带团建”制度优势,引入“党员带团员,团员学党员”模式,联合建立“共青团推优入党教育基地”,定期邀请先进党员代表及党建指导员等参与团组织活动,对团员和团建工作发挥积极影响作用,使广大团员青年更加坚定理想信念,把加入党组织作为积极的政治追求,思想向党、行动为党,逐步壮大团员入党申请人队伍。
(二)突出“备”字,提升挖掘先进的精准针对性。坚持突出政治标准,发现储备好苗子。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做好优秀团员吸纳储备工作,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先进性,着重了解团员是否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行,是否自觉为党的纲领而努力奋斗,是否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群体、行业、岗位的特点,紧密联系实际,从思想政治、能力素质、道德品行、现实表现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团员中挖掘优秀人选,及时掌握一批优秀团青分子,并建立优秀团员入党申请人储备信息库,强化跟踪、按需推荐。在储备人选时,参照“推优”人选基本标准,具体把握:年满18周岁的中国青年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中的优秀共青团员(团龄在1年以上);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符合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发挥作用、执行纪律等各方面,能够走在前列、作出表率。此外,对获得地市级以上表彰的团干部、团员,各类优秀青年标兵和先进工作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储备为“推优”候选人;对“青马工程”中特别优秀的入党积极分子学员,在同等条件下,直接作为发展对象人选向党组织推荐。
(二)压实责任强督查,解决“怎么推”的规范问题。强化主体责任和规范操作,明确各级团组织书记为推优入党工作第一责任人,每年对信访、巡查、督导等渠道反映上来的“推优”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对问题集中的基层团组织进行预警,对相关人员加强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针对基层容易出现、反复出现的问题,探索建立“推优”责任追究机制,通过“推优”全程纪实专项排查、上级团组织常态督查,对不按流程操作,甚至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收集形成一批典型案例,加大批评教育和组织处理力度,形成从严导向。重点解决标准不严格、程序不规范等问题,比如团员身份不明确、政治素质反映不及时、“推优”大会简单走过场、考察材料造假、公示不按规范要求操作等。
(三)向上争取强联动,解决“谁来推”的机制问题。共青团“推优”的权力是党组织赋予的,在“推优”的全过程,党组织的保障作用必须时时体现。积极向组织部门争取支持,以正式文件来落实“推”的硬性要求,充分发挥团组织“推优”的政治功能,加强顶层设计层面的“党团衔接”设计,明确具体的党团组织工作职责和团组织介入发展党员工作的具体环节步骤,明确下达共青团“推优”的具体指标和工作要求,注重保障在组织上及时履行程序,尽早吸收“推优”对象入党,使共青团“推优”可操作性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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