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讲稿:关于落实《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的要求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靠千千万万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来体现,党的执政使命要靠千千万万党员卓有成效的工作来承载。作为党员干部,必须准确领会《办法》精神,始终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坚定不移听党话、矢志不渝跟党走,努力做无愧于新时代的合格共产党员。今天的专题党课,重点对《办法》的主要内容、要求,以及党员如何按照最新要求发挥好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给大家做一次辅导。
一、出台意义重大,进一步推动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建设,以高标准严要求激发党员队伍新活力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严肃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要求,完善党员教育管理、作用发挥机制。完善党内法规,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建设信念坚定、政治可靠、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不断增强党的生机和活力,具有重要意义。
(三)注重作用发挥,推动督促落实。督促检查是推动《办法》落实的重要手段,既要督任务、督进度,又要督成效、督反馈,只有督促检查及时、全面、规范、严格,才能有力推动《办法》不折不扣落地落实,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政治可靠、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的党员队伍。要拓展党员联系服务群众途径,全面推行党员联户制度,根据“就近、就熟、就便”原则,常态化开展政策宣传、社情民意收集、参与小区治理等工作,通过设立“党员先锋岗”、认领“党员责任区”等方式,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党组织和党员就在身边。健全党员应急动员、平战结合机制,结合岗位职责和专业特长,成立不同领域、不同群体“党员先锋队”,进一步完善组织架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在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等大战大考中迅速集结下派、彰显先锋本色。大力培树先锋典型模范,对在急难险重岗位表现突出的党员,落实导师帮带、教育培训等跟踪培养措施,优先推荐为“两代表一委员”“两优一先”等人选,切实增强广大党员荣誉感、认同感、归属感,全面激发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内生动力。
学习《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举措。全体党员干部和基层党支部要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要以《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为镜,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身的党性修养和政治素质,坚决杜绝不合格行为。加强对身边党员干部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共同维护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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