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行政审批服务系统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市委的各项工作安排,始终以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为目标,为全市的高质量发展和全面转型提供了强有力的动能与保障。
一、全力推进全媒体宣传,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一)强化组织架构,提升治理效能。一是优化体制机制。我市以市长为组长,联动各分管副市长和法院院长,全面构建优化营商环境的高层领导机构,系统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在2021年党政机构改革中,全国首创市县两级行政审批服务管理体系,将优化营商环境责任贯通到底,形成市级统筹、一体化推进的工作格局。二是健全运行机制。设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明确以抓好政策落实、解决企业和群众“急难愁盼”为首要职责。各级各部门承担起优化营商环境的主体责任,通过建立和完善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机制,实现横向协调、纵向联动的全覆盖工作体系。三是保障落实有力。常态化开展营商环境和开发区督导服务,全面实施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将问题治理与深化改革有机结合。市人大常委会自2019年至今,连续四年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行执法检查,统一推进营商环境改善效果和法规实施效能。市纪委监委设立了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线索举报电话,自2020年起连续三年开展专项政治监督检查,聚焦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实施专项治理行动,推动解决长期存在的顽瘴痼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二)健全制度保障体系,夯实法治基础。一是率先推进地方立法。在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颁布实施后,我市迅速出台了《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确保营商环境建设和改革在法治轨道上稳步推进。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市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迈出了关键一步,率先在全省乃至全国树立了榜样。二是完善配套法规体系。我市相继出台了《全市一枚印章管审批条例》等市级地方性法规,全国首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体系。《全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条例》《全市创业扶持条例》等40部地方性法规,有效推动了各个领域的营商环境法治化进程,为企业提供了更加公平、公正、透明的法律保障。三是构建全面规章制度。为进一步夯实法治基础,我市制定了《全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规定》《全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办法》《全市融资担保管理办法》等30项政府规章,构成了“制度塔基”。这些规章制度完善了营商环境建设的“四梁八柱”,为企业投资、行政审批、融资担保等关键领域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创新地方特色,凸显改革亮点。推广改革模式,提升服务便利度。逐步推广水、电、气、暖“一站式”集成服务,简化手续,通过实施“534”工作法,实现水、电、气、暖、讯“一站式”服务,让企业和群众在政务大厅“只跑一次”,进一步提升了服务便利度。打造特色服务品牌。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345”项目全周期服务模式,推行“领办、代办、专办、一网通办”机制,形成“四办”服务品牌。全市转型综改示范区首创经营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登记准入效率提升55%。推动便民服务信息化。加速推进“无证明”信息化系统,推动“减证便民”向“无证利民”升级,全市成为“政务服务体验员”和“全域通办”标准化全国试点城市。新系统上线以来,共处理无证明事项2.5万件以上,极大提升了办事效率和便民服务水平。
(三)强化综合支持,提高企业获得感。提升金融支持力度。自2019年起到2023年,全市新增减税降费总额达850亿元,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2023年以来,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累计金额达到1350亿元,进一步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优化融资环境。自“三晋贷款码”平台上线以来,截至2024年6月底,全市普惠小微贷款余额达到5000亿元,同比增长42%。新增金融产品覆盖更广,灵活满足企业多样化的融资需求。改善人才发展环境。全市累计设立30亿元科技创新天使投资基金,推进科技人才发展,逐步完善分类评价机制。截至目前,全市市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数量较2017年分别增长95%和105%,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增长了3.5倍。新增多个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助力提振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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