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主席,各位领导,同志们:
近年来,**县委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及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推动政协组织成为促进科学决策的重要依靠,实现了政协日常工作与全县中心工作的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一、加强党对政协工作全面领导
一是加强党的领导。始终坚持把政协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县委常委会会议3次专题听取政协党组工作汇报,审议政协协商计划,研究和解决政协工作中的重要事项、重大问题。出台《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为高质量开展政协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
二是持续夯实基层基础。健全联络机构,印发“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工作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各乡镇(街道)建设“有事好商量”平台、建立政协委员联络室,并由党(工)委副书记、政协工作召集人具体负责。目前,全县36个乡镇(街道)已全面建设完成并相继开展协商议事活动。强化要素保障,建立住乡镇(街道)县政协委员活动召集人制度,明确乡镇召集人的职责,建立健全活动制度,推荐乡镇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为县政协委员并担任政协召集人,并将乡镇召集人专项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为各项活动顺利开展提供资金支持。加强信息化建设,拨付经费支持县政协建设“智慧政协”,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协信息互联互通;支持打造县政协机关多媒体视频会议室,为开展各类“网络协商”等活动提供硬件支撑;鼓励支持县政协开办政协手机报、微信公众号等各类线上信息发布交流平台,讲好履职故事,传播政协声音。
以上汇报,不当之处,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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