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关于印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夺牌攻坚冲刺工作方案〉的通知》(干创文指〔**〕18号)文件要求,深入推进我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夺牌工作,进一步压实各分场、各股室工作责任、攻坚克难,全面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经会议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全场范围内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夺牌攻坚冲刺行动。立足当前,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夺牌目标,动员全场上下迅速开展攻坚冲刺行动,全面对标《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紧扣各项重点难点任务,集中排查整改、全面提升,实现基础设施更加完善、环境卫生更加优美、交通秩序更加规范、文明氛围更加浓厚、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确保创建成功。
二、组织领导
(三)加大督查力度。场创建办、效能办要对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督查,重点督查干部职工工作作风、实地点位问题整改、网报材料报送质量等,并视情况启动问责。
(四)加强责任追究。在日常志愿服务、模拟测评、国检等重要时间节点,凡被场创建办、效能办督查发现出工不出力、履职不到位的,追究当事人责任,在全场通报并处100元处罚;凡被文昌社区、社区牵头单位督查造成扣分的,追究点位责任人直接责任,在全场通报并进行赋牌管理,追究分场、股室负责人连带责任,在全场通报并处200元处罚;凡被县创建办、县攻坚冲刺督查专班督查造成通报的,追究点位责任人直接责任,在全场通报并进行赋牌管理,追究分场、股室负责人连带责任,在全场通报并进行赋牌管理,追究责任领导关联责任,在全场通报并处500元处罚。情节严重的,参照《**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责任追究办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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