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规定、
为落实中央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的制度(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制度),推动学校所属单位、部门领导班子民主决策、规范决策,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试行规定。
第一章 “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 重大事项决策的主要内容:
3.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
第十九条 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因学校所属单位、部门工作业务区别较大,“三重一大”决策的内容也有很多不同。如有需要,这些单位、部门可参照本试行规定,制定本单位、部门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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