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学习2024年《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心得体会
同志们: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为开新局、应变局、稳大局提供了坚强保证。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党支部要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引导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大家好!今天,我有幸在这里与大家分享我学习《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后的心得体会。这部《办法》的出台,无疑是我们党在全面从严治党道路上的又一重要举措,它为我们如何识别、处置不合格党员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规范,对于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深远的意义。
自2024年3月18日起,中共中央政治局率先垂范,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其中一名严重违纪的党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这既是贯彻党中央要求,推动《办法》落地见效的一步“先手棋”,也是彰显了我们党严格治理不履行党章义务、不遵守党纪国法的党员的坚定决心。
三是坚持教养结合,关心帮助“后进”。我们要坚持教育为主、惩戒为辅的原则,对经过教育仍无转变的党员,要根据《办法》予以组织处理。同时要尊重和保障党员的合法权益,关心爱护受到处理的党员干部,帮助其改正错误、放下包袱、重新做人。真正做到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既讲道理又讲政策,做到纪严于法、情暖于心,教育引导他们积极作为、干事创业。
四是加强领导履责,落实党建责任。我们要压紧压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把党的工作和中心工作更紧密地结合起来,切实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企业发展优势、创新优势。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强化带头意识,既要带头学习好、执行好《办法》,又要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善于带着班子谋划问题、解决矛盾。各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经常督促指导所在部门单位贯彻落实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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