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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水路春运服务保障工作实施方案11
道路水路春运服务保障工作实施方案28
道路水路春运服务保障工作实施方案316
(四)强化值班值守。各单位要规范细化并严格执行春运期间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领导同志要率先垂范,亲自带班,深入基层一线进行现场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春运工作安全有序进行。如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和特殊情况,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及时报告、及时处置。请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和局属有关单位将春运值班安排表于**年2月8日前报局运输科(联系电话及传真:3356107;电子邮箱;379812674@qq.com)。
(五)按时报送信息。各单位要分别组织撰写上报春运工作专项宣传材料,及时把春运进展情况、动态出行信息及有关数据,特别是所采取的便民利民措施和应急专题材料以及春运声像资料等,报市局指挥中心,由指挥中心负责联系市内外媒体播报。请市运管局和市航务局安排落实好全市道路、水路旅客运输统计工作,于每天上午9:00前将前一天的道路、水路旅客运输表报市交通运输局局春运值班室。春运结束后5天内,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和局直属有关单位要将县区、本单位春运工作总体情况、主要特点、工作措施等书面报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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