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诚信建设工程实施以来,*市司法局主动作为,推动各项任务的落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围绕“五个强化”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坚决守好诚信建设“最后一道防线”。
一、强化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通过门户网站和“法治*”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各类信息452条。认真做好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通过法定程序共选任人民陪审员214名。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活动的监督作用,全市现有人民监督员19名,共参与监督各级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138件,累计履职140人次。常态化开展“开放日”和庭审观摩活动,共组织旁听庭审3次,开展“行政复议开放日”“公共法律服务开放日”“法考开放日”活动4次。
二、强化服务举措,助推基层治理法治化
五、强化法治宣传教育,营造全民讲诚信社会风尚
组建*市诚信宣讲团,组织开展诚信“十进”活动185场次。组织各地各部门开展宣传活动39场次,发放《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宣传资料5000余份,受教育1万余人。“法治*”微信公众号推送《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普法微课堂13期,点击量2万多人次。依托“法宣在线”平台,开设诚信建设学习专栏,推送诚信建设信息293条,努力营造“诚信为本、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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