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会议安排,下面我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谈一谈认识和体会。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作为一名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通过认真学习全会精神,我对如何更好的履职尽责、推动改革发展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思考。一要深刻理解全会的重大意义。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时刻召开的重要会议,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做出了总体部署,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和强烈的历史担当,让人倍感振奋、倍增信心,我们要充分认识这次会议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二要准确把握全会的核心要义。全会的精神集中体现在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报告和审议通过的《决定》中,全会深入分析了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我们作为平安建设、法治建设任务在基层的具体承担者,作为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具体实践者,要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把增进民生福祉和增强群众的法治获得感作为改革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健全基层治理体系、维护基层安全稳定、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等方面凝心聚力求突破,切实为改革发展保驾护航。三要充分认识全会的实践要求。全会强调要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任务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领域各环节,这也对我们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时刻保持改革创新意识,紧扣职能定位,认真履职尽责,在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中贡献司法行政干部的智慧和力量。
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关键在于联系实际,指导实践。下一步,我将进一步全面系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围绕《决定》提出的“七个聚焦”“六个坚持”“十五个方面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全会各项任务要求。特别是要聚焦全会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做出的重要部署,把全会精神转化为全县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实践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
一要党建引领强根基,着力夯实基层法治建设基础。严格落实抓党建“一岗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积极培育“党建+司法惠民”党建品牌,建成标准化党建工作室,持续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完善社区智慧矫正中心和基层司法所改造提升,抓住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最后一年政策机遇,努力实现全县*个基层司法所达到标准化、规范化要求,服务功能得到完善,人员工作水平明显提升。
二要紧盯重点抓落实,努力提升全县法治建设水平。积极筹备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和“八五”普法督导考核。制定印发《县法治建设平时考评工作办法》等文件,指导落实全面依法治县各项工作。认真落实会前学法、任前考法、年终述法及“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县政府法律顾问全程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协调督促全县所有单位和*个村(社区)聘请法律顾问,实现各级法律顾问全覆盖,为全县各级各类重大事项合法性决策发挥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大行政复议宣传力度,加强行政复议人员培训,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纠纷的主渠道作用。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和党内法规宣讲为重点,针对不同群体,扎实开展“法律八进”活动,建成各类法治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处。培育“法律明白人”*人,创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个。
三要强化举措保平安,全力推进主动创稳责任履行。认真落实主动创稳行动“*”工作措施,全力维护政治安全,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工作者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落实分级管理、安全隐患排查、矫正对象教育改造、安装APP定位系统等工作。持续摸清安置帮教对象信息,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措施细,方便群众开展监地远程视频会见,不断提升动态管控精准度。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聘请专职调解员开展诉前调解,推行“*”矛盾纠纷调解新模式,定期排查各类矛盾纠纷,力争调解成功率达到*%以上。
四要聚焦服务促发展,竭力提升司法为民服务质效。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措施;积极发挥人大立法联系点作用,为省、市人大科学立法畅通基层民意通道;持续优化法律惠民服务,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细化法律援助服务的方式和内容,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认罪认罚案件和提供法律援助咨询,保障当事人权益;不断提升公证服务水平,全面学习贯彻《公证法》,开通*公证小程序,简化办事流程,方便群众网上办理,促进公证工作赢得更广泛的群众认可,在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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