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系统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为基层减负有关工作情况总结
一、主要做法
(一)规范督查检查考核事项。一是优化督查检查考核规划体系。制定《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贯彻落实为基层减负要求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将为基层减负重点任务细化为18项具体工作措施,明确责任领导、具体实施部门,建立完善台账管理等制度。二是严格控制督查检查考核总量和频次。2020年,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对全系统督查检查考核事项进行梳理,保留5项常规性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取消13项,调整14项,并以适当方式整合到年度绩效考核中,确保不重复频发。三是加强督查检查考核统筹。制定《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督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督查检查考核行为。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将国务院大督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互联网+监管”等涉及卫生健康系统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交由对应的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二)切实减少基层迎检考察负担。一是为县以下机构减负。按照精简、节约、效能的原则,制定《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地调研实施方案》,明确不安排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陪同人员、不组织群众迎检等要求。二是避免多头迎检、重复检查。制定《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互联网+监管”信息公开检查周报制度》,每月确定一个主题,各地按主题报送数据,避免在同一时间点出现多个问题叠加检查的情况。三是不随意要求基层填表报数。制定《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政务信息系统填报指标说明》,进一步规范各类报表的填报内容、填报方式、填报时间。
(三)持续规范督查检查考核行为。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相关部门印发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严格防范未经批准擅自开展的督查检查考核活动,杜绝“明减暗增”现象,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同时,要坚决抵制抓表面文章、走过场的形式主义,以及应付式、应景式、“打卡式”调研等违背初心使命的行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不流于形式。我们要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良好的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
(四)健全督查检查考核问责激励机制。要始终坚守实事求是原则,遵循客观真实规律,既要敢于较真碰硬,也要善于综合考量,确保奖惩分明,奖优罚劣。对于履行职责不力、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必须严肃问责;对于勇于担当、尽责尽力并作出突出贡献的同志,应给予表彰激励;对于表现不佳的同志,则要进行约谈提醒;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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