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局2024年工作总结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持续抓好安全生产,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一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15条硬措施。坚持“两个至上”,市县乡三级领导干部带头包保重点企业,推进全国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集中行动。聚焦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城镇燃气等重点领域,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房屋安全排查等专项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二是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紧盯危化品、工贸、矿山、建筑等重点行业领域,聘请专家查隐患、找漏洞、开良方,先后组织开展了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煤矿、自建房专项检查等,共督导检查企业126家次,发现各类问题隐患753处,整改率达97%。三是组织安全生产工作调度和明查暗访。针对岁末年初重大节日期间人流、车流、物流激增的实际,统筹协调应急、公安、交通运输、住建等部门,派出工作组下沉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全覆盖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今年以来全市共成立督导检查组450个,督导发现问题隐患2962处,已完成整改2931处。四是对全市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等领域开展隐患排查。深刻汲取长沙“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对全市自建房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截至目前,全市完成整改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208栋,加固改造145栋。持续加大对的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等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力度,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积极防范化解灾害风险,守牢安全底线。一是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健全完善自然灾害监测预报体系,密切关注气象变化,加强汛前隐患排查和汛期管理应对。充分利用地质灾害“三查”手段,全面摸清全市地质灾害隐患底数,建立市、县、乡、村四级群测群防网络和“1+1+3+N”应急救援队伍体系。优化调整防汛抗旱指挥体系,实现市防指由市级领导担任指挥长,实行双总指挥长负责制。根据汛期降雨预测情况,及时发出预警信号并组织人员撤离,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二是推进防汛防台抢险救援能力建设。制定《防汛防台抢险救援能力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4-2027年)》,争取上级资金5652万元,实施防汛基础设施和救灾装备提升工程,重点推进穿堤涵闸、站坝、水文站等水利设施修复工程,江心洲排涝泵站、城南泵站、黄桥泵站更新改造工程,舜天码头堤外加宽工程等项目。加快推进智慧水利建设,组建“智慧水务”云平台,建成区智慧水利综合应用平台。主动对接省厅、市应急局,做好军地应急救援协调工作。三是扎实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强化森林防灭火队伍建设,组建市级专业灭火队伍,规范化建设县级专业灭火队伍和社会化森林消防队伍。制定市县乡森林火灾操作细则,明确扑救流程,提升灭火能力。制定森林消防队伍跨区调用机制,科学处置“9.10”宁国厂镇森林火灾和“10.31”泾县茂林镇森林火险。目前全市设立森林防火哨卡166个,查处曝光违规野外用火处罚案例4起共5人。
(二)进一步加强基础建设,提升应急能力。一是争取资金投入,改善基层应急管理装备,提升防治水平,应对自然灾害风险,降低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确保不发生重大事故。同时加大专项债申报力度,实施重大项目,强化产业链供应链韧性,防范经济风险,确保经济稳定发展。二是统筹力量资源,推进应急管理机构设置和队伍建设,增强基层动员和保障能力。深化与央企国企合作,推动社会应急力量参与救援,强化应急管理保障水平,提升全社会抵御风险能力,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高社会治理效能,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消防救援队伍,推进通信网络建设和视频监控全覆盖,打造智慧交通管理体系,提升城市综合治理水平,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升城市本质安全水平,开创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新局面。
(三)进一步加强隐患治理,防范遏制事故发生。一、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强化政治责任感,巩固提升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细化明确重点任务和时间表,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确保实效长效。增加打非治违频次,常态化推动工作,防止问题反弹,实现事故双下降,保障安全环境。二、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聚焦危化品、冶金有色建材、涉氨制冷等领域,完善联合监管机制,制定化解措施,遏制事故,确保安全底线,营造稳定环境,助力“十四五”高质量发展,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两会精神,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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