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根本性问题,为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原则之一,强调必须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改革,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机制,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做到改革与法治同步推进,使改革与法治的辩证统一达到新的高度,从而不断破解改革新难题、开创法治新局面。今天主要围绕“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给大家做一次专题辅导。
一、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内涵,切实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在领导和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过程中,习近平总书记以马克思主义政治家、理论家的高超政治智慧、坚定战略定力、强烈责任担当,深刻阐述了政治与法治的关系。这些重要论述始终贯穿着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既提出问题,又解决问题,无不闪耀着辩证唯物主义的哲学光芒。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法治篇”,其核心要义集中体现为“十一个坚持”。这一思想体系既是彰显真理力量的理论体系,也是彰显实践品格的战略体系,具有丰富理论内涵和重大现实意义,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新发展,开辟了中国法治建设的新境界。新征程上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准确把握和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蕴含的辩证思维和真理价值,不断深化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增强系统观念和大局意识,提高运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加快建设良法善治的法治中国,谱写“中国之治”新篇章。
(三)加强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问题研究,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改革和法治相辅相成、相伴而生,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妥善处理二者的关系,通过改革和法治的相互促进,着力破除妨碍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法治领域改革有一个特点,就是很多问题都涉及法律规定。改革要于法有据,但也不能因为现行法律规定就不敢越雷池一步,那是无法推进改革的,正所谓“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要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要求新部署,加强有关法治问题研究。要加强坚持和发展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法治问题研究;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法治保障研究;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体制机制研究;完善支持全面创新、城乡融合发展的法治体制机制研究。注重从就业、增收、入学、就医、住房、办事、托幼养老以及生命财产安全等老百姓急难愁盼中找准改革的发力点和突破口,加强对一系列重大民生法治问题研究。要从上层建筑制度体系的整体、全局和顶层结构上解决有关体制机制问题,实现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合理分工又相互协调,使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更好相适应。加强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和法治保障的重大问题研究;推动围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着力破解法治领域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和结构性矛盾研究。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就要把全面依法治国与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紧密联结起来,从创新法治理论与深化改革实践的结合上研究新课题、回应新要求,更好发挥法治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的保障作用。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新时代新征程,改革开放站在了新的历史关口,国内外环境都在发生极为广泛而深刻的变化,我们在前进道路上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违法不究和法治领域腐败等问题时有发生,影响社会公平正义。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时时处处用“十一个坚持”对照、审视、指导工作,完善法治体系,加强法治建设,维护法治统一,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擘画的宏伟蓝图转化为厉行法治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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