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加强监督检查。把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加强对乡村振兴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调研督导、现场督查等方式,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持续加大对惠民富民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围绕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米袋子”。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行为,坚决惩处涉黑涉恶“保护伞”。2023年,全市共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x起,处理x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x人,移送司法机关x人。
(二)坚持系统施治,提升基层监督治理效能。一是强化“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探索推动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落实,督促相关部门梳理形成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并及时向群众公开。二是完善村级监督机制。指导推动村级党组织修订完善议事决策规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等工作规则,实行重大事项决策结果公开和结果公示。三是创新基层监督方式方法。在乡村两级推行“小微权力”监测点机制,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及时发现并处置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深化运用村级“积分制”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坚持标本兼治,不断深化纠治“四风”成果。一是精准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整治贯彻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空喊口号假执行、弄虚作假求政绩等问题,持续深入推进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二是深入开展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纠正什么,紧盯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突出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三是持续巩固扫黑除恶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意见精神,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扫黑除恶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成果,决不让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再祸害老百姓。
(二)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一是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及省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方案要求,聚焦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二是巩固拓展扫黑除恶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坚决惩治“沙霸”“矿霸”“菜霸”等背后的“保护伞”,统筹推进反腐败斗争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工作。三是深入推进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围绕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让人民群众在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深化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健全一体推进“三不腐”体制机制。一是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培育良好家风家教家训,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二是深化源头治理,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守住道德底线。三是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同下级干部谈心谈话工作的措施办法,进一步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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