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市财政部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我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扣财政工作主线,把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与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紧密结合起来,大力推动财政直达资金信息全过程公开,以公开促监督,打通财政资金监管的“最后一公里”。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打开“窗子”,明确信息公开范围
以**省财政厅每年公布的财政直达资金目录为基准,将参照直达资金纳入直达资金信息公开范围,推动全口径公开、应公开尽公开。财政部门负责拟定财政直达资金信息公开制度,依法依规明确公开要求,做好按季公开直达资金分级执行情况表、直达资金分项目执行情况表、直达资金惠企利民发放明细,年末公开直达资金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主管部门负责公开所属领域的财政直达资金管理办法、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绩效自评结果等。进一步细化惠企利民直达资金公开要求。
分类分层明确公开时效,政策制度公开,财政部门及主管部门在收到上级政策制度文件或由主管部门在办法制定、修订发布后及时公开;清单目录公开,公开年初拟定财政直达资金专项资金名称、主管部门、资金使用范围和方向等目录信息,及时补充公开执行中调整、新增的直达资金信息;资金文件公开,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年度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财政部门及时在指定网站上公开,公开内容涵盖专项资金名称、主管部门、年度预算安排情况、资金使用范围和方向等;分配使用情况公开,直达资金使用情况表在每季末下一个月的前5个工作日内公开;主管部门在收到本级财政部门指标文件30个工作日内拟定分配方案进行公开;主管部门和所辖乡镇街道在发放到企业、到人到户的财政直达资金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将发放明细情况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公开,由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确定财政直达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在评价报告出具后按规定及时公开。
以上发言,不当之处,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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