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两高项目管控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X市委、市政府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按《中共X市委办公室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X〔2024〕X号)、《中共X市委办公室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X〔2024〕X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两高项目管控不到位”问题已按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措施全面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问题基本情况
关于“两高项目管控不到位”问题,督察报告指出:X市钢铁、焦化、化工等行业对以煤为主的能源消费仍呈刚性增长;列入违规“两高”清单的29个项目至今未完成整改。其中,2021年3月开工建设的X公司100万吨焦化转型升级建设项目、2022年9月开工建设X公司100万吨焦化转型升级项目至今未取得节能审查批复文件。为切实抓实该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X市迅速制定了整改方案,细化明确了整改责任单位、牵头单位、配合单位、督办领导、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等,层层压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整改责任,扎实有序推进整改落实。整改方案明确的2条整改措施分别为:一是2024年6月底前,完成X市能源消费构成情况排查核实工作,确认2021年至2022年X市能源消费构成中煤品燃料消费呈下降趋势。二是严格落实《X市完善“两高”项目管理工作机制》,按季度建立“十四五”期间存量、在建、拟建“两高”项目清单台账。
(三)严格“两高”项目节能审查。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两高”项目必须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并实行分级审查制度。年综合能源消耗量1000吨—2000吨标准煤的由县级节能审查机关组织审查,2000吨—5000吨标准煤的报X市级节能审查机关组织审查,5000吨标准煤以上报省级节能审查机关组织审查。
(四)严格开展节能监察。节能监察是保障能耗双控目标完成的重要抓手,对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X市将突出抓好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项目的监督管理,严格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节能监察工作。对“两高”重点行业能耗在线监测系统运行情况、企业项目能效水平、企业是否存在淘汰落后机电设备等情况开展节能监察工作,全力督促企业加强用能管理,切实提升企业能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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