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续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汇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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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持续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3
(三)加强沟通,促进部门合作。各地民政部门要加强与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的联系,及时沟通协调专项行动工作中的各项事宜;对于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和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必要时征求党建工作机构意见,争取工作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处具体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等各项工作,及时跟进各地行动进度,收集汇总有关信息,各县(市、区)民政局和市级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每两周将进展落实情况报送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处。
(四)加强引导,形成长效机制。各地民政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宣传和引导,营造有利于专项行动工作的良好氛围。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工作的有益经验做法,研究建立“僵尸型”社会组织的预防、监管和执法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共同推动我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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