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我市现有耕地379万亩,永久基本农田325万亩。2019年以来,全市累计投入24亿元,实施高标准农田项目68个,新建高标准农田156.9万亩,目前实现了永久基本农田全覆盖,为全市粮食产量稳定在50亿斤以上提供了强力支撑,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了x贡献。2021年我市荣获全省工作成效显著地市。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节水率达到24.3%、节电率达到30.8%,农田有效灌溉率达到100%,道路通达率达到100%,化肥和农药施用量分别减少13.8%和19.1%,耕地地力普遍提高0.5个等级以上,粮食生产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5%以上,亩均增产50公斤以上,亩均实现农民增收150元左右,为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提供了基础保障。总体看,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呈现出高度重视、创新机制、成效良好的显著特点。
(一)强化规划引领,工作合力逐步形成。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市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国之大者”,始终扛牢粮食安全生产政治责任,紧紧围绕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为目标,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为乡村振兴夯基筑台。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坚持以规划引领建设,成立市县两级高规格领导小组,在党代会报告和政府工作报告中专门部署,在“十四五”规划中专题规划,在财政预算中给予支持,在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中设项赋分,分年度下达建设任务,采取督促考评、现场观摩、检查指导等方法,扎实推进工作落实。市政府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在项目规划、计划审批、进度督查、验收考核等各个环节,各尽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形成浓厚氛围和强大合力,为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和机制保障。
(二)创新工作机制,建设质量不断提升。工程质量是农田建设的第一生命线,为保证建设质量,按照建设标准化、装备现代化、应用智能化、经营规模化、管理规范化、环境生态化“六化要求”,创新协作推进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建后管护等工作机制。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考核的实施办法》,整合责任主体,建立农业农村部门统一实施,发改、自然资源、林业、水利等部门通力协作的建设机制;健全项目建设的申报立项、施工建设、监管验收等制度;完善项目资金审批拨付、监督管理制度;初步探索项目建成后管护制度,建立县负总责、乡镇监管、村为主体的建后管护机制。同时,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不打折扣,坚持数量和质量并重,严格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要求,落实好土地平整、排灌、田间道路、农田保护为主体的五方联动管理机制。加强全过程全流程质量监管,积极探索和总结推广成熟的管护经验和管护模式,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管护、专职管护员网格化精细化管护、引入专业化市场化管护主体等,提升建后管护水平,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质量逐年提高,确保高标准农田长期发挥效益,为我市农业基本现代化建设再上新台阶奠定坚实基础。
(四)探索多种模式,发展规模化经营。高标准农田需要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只有规模开发、整体推进,实现耕作田块相对集中,才能取得实效。探索多元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路径,努力提高农田投入产出比。规范土地托管流转程序,鼓励农户通过流转入股、托管等方式将土地经营权集中到村集体经济组织,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委托给运营主体发展规模化经营,建立农户、村集体组织、运营主体等多方受益的利益联结机制。
(五)农业现代化引领,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着力构建市场化、专业化、全链条农业服务体系,以服务现代化促进农业现代化。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增加农村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农技推广等涉农项目由新型经营主体承担的规模。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税收、用地、用电、运输等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政府对因农产品原料价格大幅波动,龙头企业托底收购带来的损失可给予一定的风险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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