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一是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以及市委五届五次全会精神,中心组及时召开专题学习会,开展集中研讨交流**次,引导企业党员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二是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国资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学习安排》,进一步细化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研讨交流学、联系实际学等学习措施。三是坚决扛起意识形态工作政治责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按照要求定期组织实施党委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分析研判当前面临的风险挑战,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工作督查,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二)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一是深入开展党建品牌创建活动。指导监管企业围绕中心工作,立足职责使命,用好红色资源,积极开展“一企业一品牌一特色”党建品牌创建活动,通过培育选树先进典型,讲好党建故事,努力打造一批叫得响、立得住、富有特色的党建品牌。二是规范党员发展程序。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完善党员发展计划申报、审批、培养、考察、转正等程序,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公示制、票决制、评议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三是完善基层组织建设。制定印发《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市国资委出资企业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为做好全市国资系统基层党建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四是抓牢抓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坚持定期研判,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及时分析研判国企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按照要求定期报送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对所属企业和监管干部是否有违反党的纪律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三)推动企业改革发展,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一是加快优化国资布局。持续巩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成果,推动国有企业聚焦主责主业,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截止2023年末,我市国企资产总额达*亿元,位居全省第二。二是深化国企改革行动。选择一批创新能力强、具有明显竞争优势的企业试点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全面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目前各级子企业中实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户数占比达到*%,其中集团公司二级及以下企业实现全覆盖;全市国企均已建立董事会,外大于*户的子企业基本实现外部董事配备全覆盖。三是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制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我市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实施意见》,明确我市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监管职责分工,强化监督协同,形成监管合力;完成两户国有企业集团重组,新设两大集团公司;同步调整授权放权事项清单,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四是加强国有企业投资运营公司治理。督促市属企业设立投资公司专门从事股权投资活动,规范其行为和监督管理,截至目前全市共有*户国有企业设立投资运营公司;建立完善国有企业投资动态监控机制,定期梳理汇总国有企业投资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违规行为。五是构建大数据平台监测企业运行状况。设计开发国资国企综合监督预警平台,对全市国有企业关键业务、重大事项和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分析,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编制发布《市属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分解计划》,以考核为抓手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党支部标准化,修订企业相关制度,探索党建工作与项目管理的融合,确保党费管理规定执行,以及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完善企业制度,修订决策和议事规则,加强党建履职考核评价体系建设,鼓励企业党建创新。促进党建与生产经营的深度融合,确保党建工作与企业目标同步,推动相关文件精神实施,解决企业发展问题,提升企业效益。提升支部书记素质,制定培训规划,举办培训班,建立联系机制,利用资源开展多样化培训。选树先进典型,弘扬企业家精神,开展先锋评选,建立优秀党员档案,宣传报道先进事迹,策划建党庆祝活动,加大典型人物宣传力度,引导党员干部关注经济形势,成为新时代的建设者。
(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做好人事调整工作。完成监管企业领导人员换届改选;制定加强国企领导队伍建设意见,规范选拔任用和解聘程序;指导企业内部审计,排查风险,提升管理效率;协助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加强困难企业信访维稳工作,确保和谐稳定;加大纪检监督,支持审查调查,指导企业监督“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推动党委监督执纪;检查党章执行,强化组织生活制度监督;深化廉洁风险防控,强化风险排查整治;支持纪检监察和其他部门共同推动国企从严治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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